路霸(9)努力
太平洋海景迴旋在暈眩黑幕
黑影幢幢鋪陳伪善調解假象
蠶食進逼縱放惡犬吞噬真理
瞎子摸象獨走鋼索努力攀爬
2月劃開道道年節的餘味
悄悄掀起戰爭的火藥味
民事法院稍來調解通知函
心想若能調解又何必提告?
於是書面拒絕調解
理由是:
被告等人沒誠意協商且誠信破產
晴時多雲偶陣雨的3月天
芭樂縣政府函文以平信漫遊的速度
在詭譎多變的氣氛中搖搖晃晃抵達!
公文寫道:
一、 復台端陳情書
二、台端陳訴所有旨揭2筆土地
遭人竊佔使用,函請本府協助拆除,
說明如下:
壹、
芭樂市王八段7444地號土地上建築物
經民眾陳請疑似違章建築,
本府業於107年x月x日府建使字第107
號函請芭樂市公所查報……
按芭樂市公所107年x月x日
違章建築查報單所示
芭樂市王八段7444地號土地上建築物屬增建,
占用部分係屬公有道路用地,
且該筆土地現況已開闢為道路通行使用,
本府將依據「芭樂市違章建築查報
及拆除標準作業程序」第5點第3項
「芭樂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
納入「A類優先執行案件」
分項、分次執行排程拆除。
貳、
芭樂市王八段4447地號土地上建築物
經民眾陳請疑似違章建築,
本府業於107年x月x日府建使字第107號
函請芭樂市公所查報作業後函報本府,
本府續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相關規定檢送………
案經台端陳訴略以:
「該筆土地遭人占用且被出租作商業使用,
還得繳土地稅,這樣的結果合理嗎?」
惟公權力執行違建拆除,旨在謀求公共利益,
並非保護土地所有人之私權…
應依法循民事訴訟程序以求解決…
望著這兩頁公文無奈且頹喪
芭樂市府因都市規劃徵收母親的土地,
也因沒經費長達數十幾年遲遲未徵收
加上母親對法律的無知沒能力保護土地
讓竊占者有機可趁從中謀取獲利
身處司法已死的社會
提告起訴能討回土地和公道嗎?
還是再次地被恐龍凌遲和羞辱?
明知前景充滿荊棘未知路
也只能不斷地催眠自己
即便沒有路可行也必須
用手攀爬著石上的青藤
用腳踩岩石縫裡的小路
一步一步的小心翼翼地
努力、努力往上攀爬!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