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7 17:16:12小娘

斷了線的風箏-參觀少輔院

3月24日 陰天

我先去參觀少輔院,一開始從輔育院的環境與課程教室裡參觀,在組長的介紹之下,發現原來這機構於民國70年7月1日改隸法務部,定名為「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其業務是在施行透過法院裁定12-18歲的男性少年,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交付感化教育,主要是要矯正少年不良習性,使其改過自新。其中,我比較感興趣的是持續這樣的矯正制度,是否真的能夠達到矯正成效的?還有教學的內容是否真的符合未來少年岀輔育院的時候可以到社會馬上馬上適應,不至於與大環境脫節嗎?

透過組長的說明,才知道輔導矯正少年,著重的並非是達到矯正的功效,而是矯正後的持續時間長短,以及短時間的再犯率等。這樣的概念是源自於行為改變技術上而來,矯正的概念並非是完全糾正不再犯,而是其優良行為以及問題行為的持續時間長短;這是在一般的機構中比較難以看到的層面,也讓我大開眼界一番,原來社會是以這樣的制度在管理犯罪的少年,難道沒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補救或者是營救這些誤入歧途的少年嗎?

另外,在參觀了居住的環境之後,心裡有很深的感觸,在這裡沒有自由沒有溫馨的床和環境,受到法院裁定的這些孩子生活在這樣的環境,有點於心不忍,但是礙於自己的專業不足,卻也無法給予他們其他的協助。

這樣的機構其實也是缺乏人力資源;由於法院配置的人力有限,又加上業務繁雜,通常班級導師依個人就要管理整個班級的孩子,因此,在人力不足的情形下諮商和輔導的專長與功效並無法有效的發揮,造成人力資源專才上的耗費,這是我比較擔憂的部分。

台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因為有感這些問題的困擾,由法務部推動並且與社會福利機構互相結合,促成認輔制度的落實,好運用社會資源來協助這些孩子,並且也可以節省許多行政上的人力,這是一個相當完善的辦法。而台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在業務上最困難的部分,就是無法做好追蹤輔導的工作,因為電訪不到或者是電話不詳錯誤等等,造成台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在這些孩子出院後的3個月內做追蹤輔導的難度增加,在沒有追蹤到的情形之下,這些少年再犯案的機率也會因此增加許多。

另外一個困難也就是在少年出院後的就學問題,因為法條制定少年就學的年齡不可大於制定的年齡,若是因為年齡過大就不能到校唸書,只能被轉到補校或者夜間部就讀,這樣的關係促使許多的孩子,不能回歸到原有的就學環境,反而是要跟一些社會人士就讀,對於其就學的權益部份仍需要注意。

相關網址 桃園少年輔育院 http://www.tyr.moj.gov.tw/history.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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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了線的風箏

需要牽引 偶爾幫忙拉一下

失了方向的少年

需要幫助 偶爾陪伴一下

你們 不要客氣

要向全世界大聲喊

”我要你們的鼓勵和同理”!!!


就讓 我與你們一起加油!! 2004/04/07 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