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8 23:29:45胡服騎射

準前妻

  

 

  等你和她真的離完婚了,我們再開始好嗎?培培在簡訊對我提出了正式交往的前提就是,我必須離婚。靜汶是我大學同學,十年未曾聯絡的我們透過了某個有名的網路平台再次有了交集,大學時那種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關係快速升溫,只是我配偶欄上另一個女的名字成了最後的關卡。

  我和準前妻在大陸工作時結婚的,那年她才十九歲,先有後婚,兩年的婚史最後因為一件荒唐的意外而告結束。在她和我回台生下孩子,一年後又和我同飛大陸復職,那時卻從新進的員工口中傳出了一個風聲:經理的老婆其實以前是個按摩妹,而且有個當妓女頭的姐姐,就住在……

    我震撼,因為那個住址的確是我妻子曾經的住所。可就算如此,婚姻已是事實,就算傳到我雙親那兒,看著懷裡的可愛金孫,大夥也不想認真去追查什麼。老一輩的人也夠大度,相信寧可娶婊來做某,也不要娶某來作婊

    何況,我完全確信妻子不是那種行業的女人,只是交友複雜了點。

可妻子開始疑神疑鬼,她似乎非常在意姐姐被這麼指控,變得容易和我家人爭吵,最後經常離家出走往她姐姐那去住上十多天,到最後一次離家出走前竟跑到我父親面前宣稱一定要離婚,叫我自己去派出所報案,說她跑了,要離婚就自己去訴訟吧。

無奈,我辭去了大陸的工作回台請求和她離婚。只是官司並不順利。一是她不可能來台灣出庭,二是她拒回覆相關通知書的回文,法院說是無從確認女方是否知道我提訴,三是法官認為女方如果想離那就不會這樣拖著,而且法官指稱我選擇了有利於自己但不利於女方的法律環境打官司,所以這法官不肯結案,他幾乎是認定了我一定有外遇,妻子才會離家出走並口說要離但實際上不肯放過我。我很氣憤,我身為中華民國的國民,但眼前這個中華民國的法官竟叫我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去訴請離婚會比較快?我那年邁的老母那天出庭作證,被那法官質問一些問題時得差點落淚,我年輕的小妹還差點和那位自稱婚姻觀念保守的法官吵起來……

婚離不了,情絲就更不容易切斷。我本來不堅持離婚,夫妻一場都是有感情的。我三歲的兒子,偶爾在睡醒後,那雙無辜的眼神問著媽去那裡?我想媽媽時,沒有人不掉淚的。幸好,家人也願意配合我的想法,不希望孩子心裡太早被仇恨進駐,我們一致告訴孩子,媽媽賺錢去了,媽媽會想你,會回來給寶寶買新玩具的。

回台後近半年,商學院出身的我有很多女性同學,培培就是其中之一,她一點也不在意當個後媽,可是,那準前妻的名字占據著那個幸福的小角落。離婚很難堪,離不了的婚,更叫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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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某位朋友而PO上這個老文章...

這是未被修過的版本. 刊在報上的有被修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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