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9 22:03:01還沒乾
假理性?真激情!
從去年11月底公投法通過
到阿扁總統援用第14條進行防禦性公投
一連串的後續攻防效應中
關於拒領公投票的呼籲
我是從頭到尾一直都想不通
投票可投贊成不贊成
或者基於對技術問題擬定的不認同
選擇投廢票
無論如何都是就個人的判斷去進行權利的行使
任何人對於公投法制定瑕疵的批判
都必須回歸憲法中對於人民參與政權的保障
光憑這一點
鼓吹他人拒領公投票行動者
連申請大法官解釋的條件都沒有
所以他們只好逕行宣判公投違法
並藉由參與公投反方辯論機會質疑此次公投舉辦的正當性
不過從連續幾場的交鋒下來
卻暴露出他們自己立場的不光明、不磊落
比真正表達反對意見的人還不如
特別是最後兩場壓軸戲
更是宛如大批鬥的場面一般
只對人不對事
恨只恨被批的關鍵人物不在場上
說穿了
一切都是衝著阿扁總統個人而來
到底是什麼樣的神話
會讓這些人相信一個國家的運作可以取決於一個人?
(抑或他們希望別人這樣相信?)
阿扁總統被他們戲稱為「鑽漏洞」的「垃圾招」
其實正突顯出整套公投法的制定瑕疵
只能讓擁有高度政治資源的人才有辦法推動
也讓大家看清
真正成為廢話的
是那套充斥著小動作的公投法
原先應該沒有作用的東西突然活靈活現
而且還變成能夠助長對手聲勢的生力軍
難怪有人看得咬牙切齒
唯一的辦法
只有張著理性思考的旗幟跳出來反制
但是能言善道並不能掩飾心底盲目的激情
仇恨只會突顯紛爭
卻不能解決問題
也許有人覺得這次的公投舉辦不是一個法治國家應有的表現
但我覺得更應該檢討的的是為何我們號稱已經進入民主時代
卻還必須不時忍受這種「無魚蝦也好」的狀況
最近以來的總統選舉活動造勢花招層出不窮
直接的叫囂辱罵也好
間接利用傳聞或廣告製造想像也好
衷心期望眾人能在種種被運用來炒作的議題當中
重新發現、進而修補造成不同陣營之間摩擦的傷口疤痕
也真正面對自己國家目前的「六神無主」處境
想辦法掙脫空有主權意識卻缺乏國家認同的現狀
相信這個問題若能解決
毋須運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論調來解釋或強調族群平等
族群融合的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而真心肯定公投的動作
何嘗不啻是個美麗的開始?
如果我心中還有一點激情
我想我知道
會將它放在哪裡
到阿扁總統援用第14條進行防禦性公投
一連串的後續攻防效應中
關於拒領公投票的呼籲
我是從頭到尾一直都想不通
投票可投贊成不贊成
或者基於對技術問題擬定的不認同
選擇投廢票
無論如何都是就個人的判斷去進行權利的行使
任何人對於公投法制定瑕疵的批判
都必須回歸憲法中對於人民參與政權的保障
光憑這一點
鼓吹他人拒領公投票行動者
連申請大法官解釋的條件都沒有
所以他們只好逕行宣判公投違法
並藉由參與公投反方辯論機會質疑此次公投舉辦的正當性
不過從連續幾場的交鋒下來
卻暴露出他們自己立場的不光明、不磊落
比真正表達反對意見的人還不如
特別是最後兩場壓軸戲
更是宛如大批鬥的場面一般
只對人不對事
恨只恨被批的關鍵人物不在場上
說穿了
一切都是衝著阿扁總統個人而來
到底是什麼樣的神話
會讓這些人相信一個國家的運作可以取決於一個人?
(抑或他們希望別人這樣相信?)
阿扁總統被他們戲稱為「鑽漏洞」的「垃圾招」
其實正突顯出整套公投法的制定瑕疵
只能讓擁有高度政治資源的人才有辦法推動
也讓大家看清
真正成為廢話的
是那套充斥著小動作的公投法
原先應該沒有作用的東西突然活靈活現
而且還變成能夠助長對手聲勢的生力軍
難怪有人看得咬牙切齒
唯一的辦法
只有張著理性思考的旗幟跳出來反制
但是能言善道並不能掩飾心底盲目的激情
仇恨只會突顯紛爭
卻不能解決問題
也許有人覺得這次的公投舉辦不是一個法治國家應有的表現
但我覺得更應該檢討的的是為何我們號稱已經進入民主時代
卻還必須不時忍受這種「無魚蝦也好」的狀況
最近以來的總統選舉活動造勢花招層出不窮
直接的叫囂辱罵也好
間接利用傳聞或廣告製造想像也好
衷心期望眾人能在種種被運用來炒作的議題當中
重新發現、進而修補造成不同陣營之間摩擦的傷口疤痕
也真正面對自己國家目前的「六神無主」處境
想辦法掙脫空有主權意識卻缺乏國家認同的現狀
相信這個問題若能解決
毋須運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論調來解釋或強調族群平等
族群融合的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而真心肯定公投的動作
何嘗不啻是個美麗的開始?
如果我心中還有一點激情
我想我知道
會將它放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