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6 01:45:30瑪度莎

遠通電子收費系統

我沒開車,只是討厭徐老闆在新聞上說的那句話"嫌貴可以不要買"

新聞上有說:依交通部決定,若消費者捧場意願低,致使遠通電收未能在上路三個月內將使用率拉到4%,等於每天有6萬輛次使用電子收費,將被取消一個電子收費車道;上路一年內未達16.3%,則每天罰款50萬元。

所以請大家千萬不要裝,等到時間到了,遠通會跪著求你裝的!!

遠東電收一口氣把OBU降價為680元,但只限20萬部,誠意不足,分明是想砸點小錢來通過使用率的門檻。(說不定是小賺,天曉得!!)

然而可能有不少人開始心動,在購買之前,請先花幾分鐘先思考一下,整個服務收費是否合理...

除了之前吵得不可開交的OBU價格,雖然爭議目前停下來,但這只是遠通的略施小惠,遠通電收ETC還有許多不合理的收費,整理如下:

(1) 購買卡片時需要押金 200 元,悠遊卡的押金才 100 元,押金明顯偏高。而且更過份是退卡還要「手續費」50 元(第一次聽到退卡還要手續費,莫名奇妙!!) 遠東電收光光賣卡片除了可以享受到巨額押金所帶來的的利息、投資收益外,每張還淨賺 50 元,這種錢他們也賺得下去。

(2) 儲值時規定每次最低金額為 500 元,若平常很少上高速公路,久久用一次的話,卻被強迫存 500 元以上至卡內,實在不合理,而且也增加卡片遺失的風險。然而高額儲值金卻肥了遠通電收,因為遠通有更充裕的資金可以玩。另外最令我生氣的是,每次儲值竟要收 7 元,拿白花花銀子去儲值還要收手續費,道理何在!!


(3) ETC 每次的過路通行費是 40 元,目前 100 張的回數票為 38 元,大家都了解人力成本是最昂貴的,38 元的通行費已經可以支付目前以人力收費的方式,然而用機器收費金額卻高於 38 元,這又是另一項不合理之處。

千萬別小看這 2 元,差異已經達到了 5 %。

建置 ETC 無非是增加效率、降低成本,然而所帶來的利益並未讓消費者同享,反而讓遠通電收獨佔,試問如此合理嗎??

請問,目前有哪一家服務業敢訂出這麼苛刻的條件,因為獨佔市場,遠通電收就敢這樣搞,受害的就是我們可憐的消費者,又沒有政府做後盾。我們能做的就是一同『抵制拒用』,強迫把不合理規定一一消除,才能打擊這種跋扈的財團囂張的氣焰。如果遠通這樣惡搞也能賺大錢,以後的眾多財團想必也會起而效尤,社會上不公不義的事已經很多了,真心希望能夠再少一件。


(轉自http://beb.anyday.com.tw/forum/viewtopic.php?t=28233)



長長的一篇,也不知各位有沒有耐心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