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10 21:03:50夜貓子

整型美容費用可否列舉扣除醫藥費用

文 / 王秀英


鹽埕區陳小姐問:本人進行雷射美容手術所支付之費用,可否作為醫藥費用列舉扣除?

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屬醫療性質之整型美容費用,如皮膚疾病或燒燙傷之換膚手術、車禍受傷之整型、、、等,方可列報醫藥費用。

如僅單純愛美所作之整型,如雷射除斑美白、割雙眼皮、拉皮、隆胸等,則不能列舉扣除。

而且該可列報之醫療費用須以付與公立醫院、公務人員保險特約醫院、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及中央健康保險局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為限,並應檢附証明非屬美容目的之醫生診斷証明供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