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08 15:48:11音樂寶寶

上床前請先學會愛我

2005/2/8 除夕 15:46

男人只要性,不要愛。
女人越早給男人,男人越快不珍惜女人。
女人的『第一次』失去後,對往後的『數次』將不再謹慎及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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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Wind,
在本新聞台的『早晨最後熄滅的那顆星』裏,曾經登場過。

其實我也是PChome新聞台台長,
在無意間看到音樂寶寶的作品,
突然蠻喜歡他體貼且真實的筆觸,
所以就主動在留言板留話。
漸漸地,
在彼此的留言板來回中,
我發現這個心思比女孩兒還細的音樂寶寶,
真是個深不可測的人啊!

我決定將困擾自己很久的問題,
和音樂寶寶商量,
所以和他索取了奇摩即時通,
請他在線上解答。

我的父親在一次意外中,不幸雙腳截肢,
終日以拐杖度日。
也從此意志消沉、性情大變。
他對我管教甚嚴,只要有一點點違背他的心意,
馬上一拳頭、一巴掌就揮過來。

時常被他亂拳毒打也就算了,
最慘的是,
他往往都是在弟弟的面前揍我。
才讀小學三年級的弟弟,也漸漸看不起我,
凡事和我頂嘴吵架,完全不尊敬我是姊姊。
而我媽媽同樣對我不聞不問,
因為她亦被我爸打到敢怒不敢言。
我開始怨恨起這個家……

我身高近170 cm,
長相算是甜美可人吧!
我有一頭烏黑柔順的直髮,
以及亮麗的外貌、白晢的皮膚。
曾經有4個網友同時追求過我。

後來,我和一位在台北就讀某私立大學大四的網友交往,
時常騙爸媽偷偷翹課去台北找他,住在他的宿舍。
男友常會在網路上抓一些色情影片,然後和我一起欣賞。
每次見面,他總是說第一次給男友是很正常的,
愛他就要給他,
而且他性經驗很豐富,保證不會弄痛我。
我被哄得團團賺,也心甘情願和他做了,
那年,我高職一年級。

之後在家的日子,還是於挨打及辱罵中度過,
不過男友劈腿,同時和3個女生交往。
無奈我又離不開他,但卻想報復,
所以先後又交了3個男朋友,也都和他們發生關係。
他們常常拿錢給我去拍藝術照,
照片中的我非常成熟嫵媚。
我知道他們是因為我的美麗,才和我交往,
但我對愛情還是有童話般的憧憬。

我發現自身的魅力,是最大的武器。
但是在利用男人時,卻也傷了自己。

我不停地在懷孕、墮胎、性病、AIDS的恐懼下生存,
畢竟我還只是16歲的小女生而已。

其實我還是知道向上進取,
在努力讀書下,我轉學到台中市北屯區的中台醫護技術學院,
準備展開另一段人生。

天不從人願,
去年6月底,我爸爸又狂毆打了我一頓,
我的新男友偷偷帶著我北上,
我不告而別,連一張字條也沒留,算是離家出走吧!

我男友剛從淡江大學畢業,他一邊打工一邊準備考研究所,
反正台灣的研究所遍地都是,他隨便考也會有三流的研究所可念。

不過我們總算正式開始同居了。
他每天給我幾百元零用錢,
我全都花在網咖。
因為喜歡作家藤井樹,於是成立了藤井樹的家族。
也在這時候迷上了寫作,開始在PChome新聞台轉載一些文章。

白天在網咖流連,
不然就是在家睡覺、看電視。
晚上男友會帶我出去玩,
花光錢再回家陪他睡覺。

但日子一天一天逼近,9月學校就要開學了。
我感到十分惶恐和不安,
於是請求音樂寶寶的協助。

一開始我欺騙了寶寶,怕他會看不起我。
但越認識他,越發現他是一個很特別的人。

音樂寶寶會將心比心,將自己代入他人的情況當中,
並且會很犀利冷靜地分析事情的前因後果,
和未來應該如何面對及應變。
也因為音樂寶寶太容易把本身情緒溶入發生的事情裏,
所以他總是很不快樂、憂心忡忡……

在我向音樂寶寶坦然後,
他力勸我趕快回到台中的家,
和媽媽先道歉,請她一起向我爸爸請罪。
寶寶在和他的好友Jane商量後,
告訴了我事情嚴重性。

Jane有律師執照,她要寶寶念了以下的法律條文給我聽:
『刑法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二十二條
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二十三條
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
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我聽完大吃一驚。
音樂寶寶接著告訴我,
我雖然過了16歲,但因為還未滿18歲,
所以我男友帶我逃家、和我發生性關係,以及對我做的其他行為,
很可能已經觸犯了刑法的『和誘罪』及『誘拐未成年少女』…等罪,
就算我是心甘情願,
但只要監護人提起告訴,
那檢察官是一定得執行查辦的!

我知道我爸爸已經向警察局報案,
將我列入失蹤人口了。
可是為了保護那麼疼我、愛我、給我錢用的男友,
我決心不再回那個殘酷無情的家。

但是,
音樂寶寶還是不厭其煩、一再一再
勸我早日回家,完成學業。
最後我只好對他撕破臉,
要他不要再管我、不要再理我,
我打定主意,
要在台北打工賺錢,和男友共創美好的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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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Wind,
喜歡自由自在的過日子,享受沒有拘束的生活。
目前我仍在台北工作,和男友同居於溫暖的小窩。
我不明瞭自己的決定對不對,
我只知道今朝有酒今朝醉,
何必管往後幾年的歲月呢!

可是如今,我必須用『性』及我的美貌,
牢牢抓住我的男友才行。
我常常會在半夜中哭著醒過來,
只因為我夢到男友玩膩我,又和其他小女生劈腿,
這算是最大的悲哀吧!

男人只要性,不要愛。
女人越早給男人,男人越快不珍惜女人。
女人的『第一次』失去後,對往後的『數次』將不再謹慎及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