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1 00:54:36AGU

原來我們已經是廢除死刑的國家了

今天看了新聞才知道,原來法務部長不簽死刑的執行令,因此有死刑犯已經被法院判決死刑定讞四年了,但卻尚未執行死刑。所以,在法務部長的努力下,我們國家已經跟上世界潮流晉升為廢除死刑的國家了!

今天她要擔任法務部長這個職務就必須依照國家的法規執行工作,而不是依照她自己的信仰或意志,如果她沒有辦法依法執行任務,我想只有一個選擇:立刻辭職下台!(套句民國初年傅斯年對宋子文的評論「這樣的宋子文非走開不可」,我們要說:這樣的王清峰非下台不可!)

例如,總不成國防部長因為他自己不殺生,所以不命令部隊殲滅來犯的敵軍保衛國家吧!那這樣的人還是別當國防部長比較好。同理,法部部長亦然,沒辦法除暴安良,反而要安暴除良,想一想,只要敢做,還真是甚麼都可以

大家都要依法辦事嘛!想要廢除死刑,等修法通過,法官就不能違法判死刑了。修法還沒共識通過前,當然要是要依照現行的法律執法。行政官員依照個人的喜惡帶頭不守法,那要一般的百姓如何能對政府有信心?

請王清峰部長唸一下書,只要靠約法三章就可以打敗暴政贏得民心了!王清峰要依照自己的信仰執政,有點像阿扁上台廢核四一般,有異曲同工之妙。

註: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史記 - 漢高祖本紀)

金牌殺手是個捲毛王子 2010-03-19 16:35:32

如果可以這麼隨心所欲的話
還要警察幹麻
他是法務部長
因為太善良太仁慈不願意殺生
就不讓死刑犯去死
那因為那些死刑犯而死的人
真是死的太有餘辜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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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的制度中各有各的權責,每個人都應該做好本份的工作,制度才能正常運作。 2010-03-21 09:00:36
Cookie 2010-03-12 09:54:53

這個議題
恐怕要多年後全人類才會取得“共識”??
不管她辭不辭,至少是踏出去的第一步
老實說死刑制度真是比那不判死刑者還太便宜死刑犯了!!因為切身,暫時只用同理去感同身受
活得夠久的人(下一世紀吧)
日後回頭看這個議題就知道其真相面目了..
但有一點倒很同意(目前):修法既還沒通過前,當然要要依法執法啦。

版主回應
等壞人的比例變很少的時候才比較適合談廢除死刑吧。 2010-03-12 19:39:31
沛緹 2010-03-11 15:36:08

我想她是不想讓背因果
要是無法承受那就下台啊

王法務部長是台南人
她的哥哥還是弟弟(忘了)是我的皮膚科醫師
回台南都會去看一下

版主回應
世界真是小,嗯...那就先忘掉這件事,我們還是就事論事好了。馬總統說了:要依法行政。大家就照章辦事吧! 2010-03-11 22: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