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11 14:23:29絕種龍

本末倒置的TM

大馬電訊公司致函給所有用戶,聲稱為了符合它們以透明化為優先的營業理念,TM期許可得到用戶的同意確認,以允許TM在或通過TM目錄服務(包括電話目錄和103電話查詢服務)公開個人資料(姓名、電話號碼和地址)。

若用戶不同意TM公開資料於TM目錄,須填寫確認表格並在2009年7月31日前交回表格於TM,
否則當作是用戶同意公開個人資料。

更“杜蘭”的是,用戶需自付郵票費用(雖然只是區區30仙)和只能通過大馬郵政公司的服務寄信。真的是“丟你媽的臭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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