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3 16:01:32正樹

四縫線直球-籲請政府及民代重罰酒駕

今天早上閱報時,看到聯合報的頭條新聞,又是酒駕肇事,致使一條寶貴生命喪生!

之前阿樹就曾寫過類似的文章,請參照:四縫線直球-令人髮指的酒駕

說真的,阿樹並非是進了慈濟、守了十戒之後才不喜飲酒的。

以前阿樹就很不喜歡喝酒就在那裡「盧」的傢伙,因為總覺得那是不好的行為。

及長,阿樹可以喝酒時,更覺得此物不好,若非真有必要,可說是滴酒不沾!

畢竟阿樹有體會過酒醉的感受,那真的不是很好受啊,尤其是打獵時(就是抓兔子啦),那更是難受!

所以阿樹真的搞不懂,為什麼還有人喜好此道呢?甚至還強迫別人陪自己一起喝酒?

君不見喜宴上此種人最多,捉到機會,自己大喝特喝不打緊,還拉著同桌之人陪伴。

如果是熟識之人,有時甚至還會強迫對方喝!還會說不喝就是不給他面子!

狗屁啦!(抱歉囉,阿樹真的忍不住要粗口一下啦,可見我有多痛恨喝酒!)

這樣和給不給面子,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嘛。

自己愛喝就直接說啊,但是請別以為,對方就一定和自己一樣,都是喜好杯中物之人。

酒這種東西,適量飲用,可以促進血液循環,甚至還可以做為料理之用。

但是要是過量,不但會使人無法控制自己,有時還可能會造成無法挽回之悲劇!

像是之前就有報載,有人在喜宴上猛灌新郎倌喝酒,結果使其暴斃,使喜事很快就變喪事。

還有因酒駕而肇禍,致使家破人亡之新聞亦時有耳聞。

究其因,乃因刑罰太輕,而使百姓不懼!

個人雖然亦不甚贊成用重刑以待百姓,但是久以觀之,逐漸發現一件事。

那就是有些人用說道理的根本行不通!針對此種人,只好用威嚇之法,使其心生畏懼,近而收斂其行為,甚至不敢再犯!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看看鄰國新加坡,其刑罰雖重,但亦造成其人民守法之觀念,固可知人性本賤,有些人你對其愈客氣,其就愈加得寸進尺!

酒駕容易肇事,實已廣為人知,但卻仍時有所聞,已非教育可以解決之事乎!

所以,在此沈重的向政府及所有民代呼籲,請你們重視此問題!該用重罰就重罰,否則酒駕肇事之新聞,必定會繼續一再發生!

每條生命,都是最寶貴的!今天如果是你們的至親好友遭此橫禍,你們會做何感想?

將心比心吧,各位政府官員,還有所有的民代們,再不立法重罰,或許,下一個倒楣的,可能是你們自己,或是你們的親朋好友!

 

飛揚 2012-07-27 08:56:12

贊成酒駕重罰。

版主回應
一定要重罰的 2012-07-27 09:20:25
慕松 2012-07-25 13:35:08

阿樹午安~
酒駕肇禍已成常態~
該怪政府拿捏不定~
台灣公民教育徹底失敗啦~
為何不見諾貝爾寵兒出面急呼啊~
天佑台灣~
^_^

版主回應
北北日安
您說那位李先生啊
我看他還是去從事學術吧
政治之事並非他之專長
酒駕真的該立法重罰
且不容關說與輕判
如此才能讓酒駕肇禍之事件減少
進而使酒駕絕跡
不過這只是阿樹在痴人說夢話罷了
唉……
2012-07-25 16:46:15
yusn 2012-07-25 08:26:55

酒駕當然不對

但還是蠻喜歡喝酒的感覺
有種暫時的墮落
畢竟靠外物來放鬆是最快的紓解
而且喝完後比較容易睡著

據報載國外有個有趣實驗
連果蠅,也會在心情不好時
選擇有酒精的飲料

版主回應
如果適量的飲酒
的確是很不錯
會有你所說的那種感覺
但是問題是
我們台灣人根本就是把酒當開水一樣在喝
你說這樣不會出事才怪咧
2012-07-25 12: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