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樹的談天說地-法律與道德
阿樹已經有一陣子沒再開講囉,那是因為前一陣子月底月初,工作較忙,再加上身體有些微恙,所以才一直拖到現在。
另外,也跟大家報告一下,永不放棄第六章還在慢慢寫之中,因為最近沒啥靈感,就寫了一點點又停下來,真是很抱歉囉。
好啦,不囉嗦,進入今天要講的主題吧,相信大家也都有看過這一則新聞了吧。
對!就是一位女學生撿到一位單親媽媽的錢,堅持要行使民法所賦予的權力,也就是拾得金錢或有價證券等,可以要求一定比例的報酬。
如果就法律上來說,這位女學生的確是有權可以如此做;但就道德上而言,她卻不應如此做!
一位單親媽媽,在大家的認知之中,其經濟能力是比較差的,雖然台灣口口聲聲說要落實兩性平權,但是就阿樹的觀察,似乎還是有部分的老闆會有性別歧視,只希望他們能不要如此,畢竟女性的能力一點都不會輸給男性,像殷琪、何麗玲等,其能力甚至於超越男性許多!
好像有點離題了,再回到今天的主題。
今天如果是像王文洋、連戰、辜家等有錢人掉了錢,他們應該是不會太去在乎的,但是今天掉錢的是一位如此需要錢的人,是你的話,你會忍心向對方要求報酬嗎?
是阿樹的話,絕對不會這麼做!並非我不知道有這麼一條法律,而是我的道德良知使我自動忽略了這一條法律!
因為一個人在這世界上,除了享受法律所賦予自己的權力之外,還要有一定的道德良知,不然就枉稱為「人」了!
希望我們的教育不是只有重視智育,其他的也應該重視,這樣孩子才不會變成高IQ、低其他Q的人!
心心心心心心心心心
矛盾的是
這名女生之後是拿窮婦人的錢去救濟狗狗..=="
這不是本末倒置了嗎??
許久不見
阿樹兄~
耶誕快樂喔!!
淡淡的幸福
不是自己的東西怎麼會想拿...
唉..不懂這些在想什麼...
版主回應
嗯啊
不是自己的就不要拿
這不是很基本的道德觀嗎?
真搞不懂為什麼
有些人會沒有這種觀念
活力小太陽[Jim_Chen]
情理法
怎麼算法律都是擺在最末
即使法律明訂可以分三成
但怎麼忍心跟一個辛苦的單親媽媽要呢
現在的人真的病了
太多人空有腦子卻沒有心
可憐至極
版主回應
這就是現在的教育啊
不重視智育以外的
所以道德逐漸淪喪囉
cuckoobird
Hi
有些時候媒體輿論譴責效果很強
這件事彰顯的普世道德價值信念
隨著時代演變漸漸迷失
可能是我老了
對於時下很多年輕人目中無人、自以為是的行為
實在無法茍同
問安囉
版主回應
酷鳥兄啊
有時我也很看不慣現在的年輕人他們的行為啊
晚安
小晴。
浩呆說
不是表面那樣?
怎麼說@@
浩雲
後來看看新聞...
好像事情不是表面看到的這樣耶...0.0
小晴。
看到這則新聞時我也非常傻眼
自以為讀法律
但書讀的高
怎麼道德感越來越薄弱?!
版主回應
這就是只重視智育
而不重視其他四育的結果
唉……
PA爺
正樹哥呀,
撞傷了人、撞死了人,
法官願意讓人分期付款,
但受害者家庭會願意嗎?
QQ
只能說這社會病了
人也跟著變質了
好人也跟著變少了
唉~還是以前的社會單純
闊瀨老叟
現在的年輕人價值觀都變調囉
昨天看到這則新聞 真的難以置信
還虧她是法律系
吉米布萊特
如果不是這麼沒良心..
相信警察ㄆㄟㄆㄟ不會把事情弄這麼大..
小事化大..
相信那個女生會自責一陣子嘍..
浩雲
唉唉~道德喔
大概吧
換個角度想
其實東西掉了就掉了
能夠回來多少是運氣
而別人撿到了
沒貼標籤
撿到的就是誰的
比較怪的是好人做也不做到底
要嘛就直接都拿走
搞不懂在想啥= ="
版主回應
這麼說也沒錯
畢竟每個人的道德觀都不盡相同
我也無權去管
只是抒發自己的感想
藍貓眼
我有看到這則新聞..無言啊,現在小孩子真是不知廉恥,硬要討錢,很氣!
阿樹很有正義感,推~
郭台銘掉了我也會還,不是自己的東西,不是自己的本不該拿!!
版主回應
是啊
「非義之財不可取
得之易時失之易」
eve
現在很多人的價值觀真的很差
道德觀也一樣
當單親媽媽已經夠辛苦了
居然還...
不過~媒體的轉撥
也讓人覺得這樣的事件
到最後大家都受到傷害了
教育...真的很重要
當父母的真的要身教~言教
以身作則
不要只生而不教
把問題丟給學校、社會
版主回應
沒辦法咩
媒體他們的責任就是滿足民眾知的權力
妳也發現其實到後來
這雙方都受到傷害
教育很重要
尤其是家庭的教育
一個人的人格養成大半都是在家庭
做父母的一定要以身作則
把自己的孩子給教好
「父母是孩子的模!」
栗子
我感覺現在的社會~
人們價值觀和一些最基本的道德觀都有所偏差...
這件事真的是值得省思的好事件...
撿到東西送警察局是件好事~
要求酬勞他也沒錯~
但基於一般人幾乎是不會要求酬勞的~
這件事就更被放大了~
再來當事人又是單親媽媽~這學生這樣做~
更是引起大家的強烈反感...
如果在當初這學生根本沒把錢送警局~
直接占為己有~那是不是什麼事都沒了~
再來電視上更是強烈播映...
這件事到後來不管是哪方都受到傷害了...
也或許因為這樣~以後根本沒人想再拾金不昧了~
所以ㄚ~平常的教育粉重要啦~!
正確的金錢觀念~該有的道德觀念~
一定要好好灌輸孩子~!
版主回應
你的擔心也不是沒有道理
但是我較樂觀
認為應該還是會有拾金不昧的人存在
行使權力與否
並不是死板板的
孟子就曾被人問
男女授受不親是禮節嗎
孟子答是
那人又問
那麼小叔見到快要溺斃的嫂嫂要怎麼辦
孟子答要去救
那人就問這豈不是很矛盾
孟子答的很妙
也就是有名的權衡由來
Justy
我也有看到這個新聞~~~
現在的人好像都把錢看得很重阿@@
版主回應
愛錢
但要取之有道
不然啊
有一個最好的借鏡
PA爺
正樹呀,
這個法令是為了暢導"拾金不昧"的精神,
所以才有這樣的鼓勵。
當你發這篇文時,還有我看過新聞之後,
感覺以後別人檢到什麼東西不會再送到警察局去了,
直接佔為私有,
你看,整個過程吃力不討好。
人都是自私的,不該同一件事,
都得用同一個標準,
事實上這是例外的案子。
這個問題是無解的,如果有人不富有,
不小心開車撞傷,或撞死了人,
那該怎麼賠?
用的又是那一種道德?
版主回應
你說的也對啦
如果那女學生直接把錢全A了
就啥事都沒有了^^||
不富有的人撞傷甚或撞死人該怎麼賠
的確是很傷腦筋呢
法律也是有講人情的地方
法官應該會讓肇事者用類似分期付款的方式吧
娃娃
只能說她沒有同理心
讀死書罷了
這種事情已經在報導上看過好幾則了
法與情
法律是一種規範
但是道德呢
就要看個人了
有的人還不是滿嘴仁義道德
可是背後不法勾當做盡了
不過我還是相信這個社會還是有很多好人
還是有光明的一面的
阿樹說得沒錯
教育很重要
尤其是人格教育
版主回應
的確
我說這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社會上的好人還是很多的
嗯啊
教育是很重要的
人格的教育更加重要
飛揚
這種事件發生好幾件了,唸法律系的學生,
不是該應該用自身所學,讓社會更公平美好,
怎會反其道,唉。
版主回應
沒辦法啦
學法律的都沒在上人文之類的課程
所以……
綠茶ㄆㄟㄆㄟ
可恥的不在她要報酬..
因為那我們頂多只能說她沒有同理心!!
可恥的是在
自己所作的行為不能負責
事後拼命硬坳
不樂之捐從自己左口袋捐到右口袋!!
還厚顏無恥的說的大義凜然...
-.-"
讓人不禁想問
這年頭
學法律的都這樣嗎?!
版主回應
嗯啊
可恥的是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就有一個學法律的前輩敢帶頭公然違法了
那會有這種後輩也是很正常的啦
矛盾的是
這名女生之後是拿窮婦人的錢去救濟狗狗..=="
這不是本末倒置了嗎??
許久不見
阿樹兄~
耶誕快樂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