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1 07:44:00nineteen
20元女孩---引起網友公幹
看到新聞,這個這個…看到所謂老是抓著路人開口就要20元的女孩。
看到她進便利商店與旁人吵與店員吵的樣子---
「是我先來的好不好?」
「你就先換給我,我沒有時間跟你耗好不好?」
大概是這樣的對白令人覺得她應該是生病了,一種粗魯要錢搶先的強迫症。
大家罵她罵得好凶…
可是…
可是…
曾經,有一家人都控制不了他們貪婪的欲望
全家幾乎都有A錢的強迫症,日也A暝也A…
無佳餚不食,無名牌不穿戴,無珠寶錢財不歡…
………
20元女孩相較遜色許多。而且,她合法的。
上一篇:叫一聲「馬總統」!
你說的那家子我知道.父親死掉賺70多萬喪葬補助費.特別費給女兒在美國繳卡費...是這家嗎?
另外 行乞是違法的 社維法82條 去看看吧
你內容多充實點吧
版主回應
嗯,哪天我要行乞的時候會查一下,我內容不充實,會改進。你想寫的慾望,要不要自己搞個部落?
2009-06-04 06:08:37
馬英九也是合法的A
因為 法院是他在指揮的
版主回應
馬英九有沒有A我不知道,你要問他,我不認識他。
2009-06-02 19:22:06
話說這小朋友好像有強迫症的樣子,新聞批露後應該就不會再出來了。只是想到年紀這麼小就需要心靈治療往後的日子不曉得他該怎麼過~
另回路人...行乞是違法的,但是台灣的評斷順位是情理法,所以行乞是不會被強制執行的啦。如果真的這麼硬,台北市政府可以先從火車站一帶開始阿...劃地為王的遊民一大堆。但是好歹他們也是靠他們的身體蹲在那邊賺自願錢~你情我願的沒啥好引用法條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