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陽明海運第三屆國際兒童繪畫比賽
2010陽明海運第三屆國際兒童繪畫比賽辦法
一、宗旨:鼓勵兒童藉由藝術創作,從各種不同角度觀察、發現、想像海洋、河川、漁村之美,或用畫作表達全球海洋暖化的危機,以及我們可以改善的作為。期盼藉此活動能促進國際藝術文化交流,開啟兒童對海洋世界的新視野,進而用行動愛護海洋,親近海洋,保護海洋。
二、主題:「綺麗的海洋」
(一)描繪家鄉的海洋、河川、湖泊、漁村等風情景色之美
(二)全球暖化下的海洋世界
三、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交通部、外交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僑務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交通部基隆港務局、交通部台中港務局、交通部高雄港務局、交通部花蓮港務局、基隆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基隆市暖西國小、行政院衛生署基隆醫院、TOP945康軒學習雜誌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陽明高雄海洋探索館、平實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四、參加對象及組別
(一)國內徵圖
1、參加對象:全國各公私立國中、小學、幼稚園(含托兒所)在學學生皆可免費參加。
2、參加組別:分五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幼稚園組。
(二)國外徵圖
參加對象及組別:不分對象及組別,凡4歲以上(含)至15歲以下(含)在學學生皆可免費參加。
五、活動時間及方式
(一)作品規格:39公分 × 54公分(4K)以內(不需裝裱或加框),背面請黏貼「2010陽明海運第三屆國際兒童繪畫比賽 作品標籤」(請以正楷繕寫,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甲聯實貼、乙聯浮貼)。
(二)畫具媒材及創作形式:使用畫具及媒材不拘,均請自備。限平面創作,但必須是兒童本人的創作品,每人限投稿一份。
(三)國內、外作品收件截止時間及地點
1、作品收件截止時間:即日起至
2、作品收件地點:(台灣)20544基隆市暖暖區暖暖街350號,基隆市暖西國民小學收。
寄件時請於外封袋上註明:2010陽明海運第三屆國際兒童繪畫比賽。
(四)即日起至
連絡電話及人員: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地址: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四號,
電話:(02)2421- 5681轉102,陳組長。
陽明高雄海洋探索館,地址:高雄市旗津區南汕里北汕巷50-61號,電話:(07) 571- 6688轉201,蔣組長。
六、評審:由「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聘請兒童美術教育專家學者擔任。
(一)初選:評選出符合繪畫比賽主題及作品規格之「複選」資格作品。
(二)複選:選出各組「入選」、「佳作」及「優選」作品。
(三)決選:凡獲複選之各組「優選」作品作者,均需參加預定於
1. 當天未到現場參加決選寫生(作畫)者,一律評列為「優選」獎。
2、作畫使用畫具及媒材不拘,均請作者自備。畫紙由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提供。
七、獎項
(一)國內:
各組 單位:新台幣
名次 組別 | 陽明海運獎 第一名 (一名) | 陽明海運獎 第二名 (二名) | 陽明海運獎 第三名 (三名) | 優選獎 (十五名) (暫定) | 佳作獎 (五十名) | 入選獎 (視件數) |
國中組 | 10,000元 獎牌乙面 | 5,000元 獎牌乙面 | 2,000元 獎牌乙面 | 1,200元 獎狀乙幀 | 獎狀乙幀 | 獎狀乙幀 |
國小高年級組 (五、六年級) | 10,000元 獎牌乙面 | 5,000元 獎牌乙面 | 2,000元 獎牌乙面 | 1,200元 獎狀乙幀 | 獎狀乙幀 | 獎狀乙幀 |
國小中年級組 (三、四年級) | 10,000元 獎牌乙面 | 5,000元 獎牌乙面 | 2,000元 獎牌乙面 | 1,200元 獎狀乙幀 | 獎狀乙幀 | 獎狀乙幀 |
國小低年級組 (一、二年級) | 10,000元 獎牌乙面 | 5,000元 獎牌乙面 | 2,000元 獎牌乙面 | 1,200元 獎狀乙幀 | 獎狀乙幀 | 獎狀乙幀 |
幼稚園組 (含托兒所) | 10,000元 獎牌乙面 | 5,000元 獎牌乙面 | 2,000元 獎牌乙面 | 1,200元 獎狀乙幀 | 獎狀乙幀 | 獎狀乙幀 |
附註:1、各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得主,另各頒贈獎狀乙幀。
2、各組優選獎以上各致贈優勝作品成果專輯乙本。
3、指導獎:各組優選獎以上之指導老師,各致贈指導獎獎狀乙幀及優勝作品成果專輯乙本。
(二)國外:
陽明海運獎第一名 (Gold Medal) 共 十 名,各得獎牌乙面及優勝作品成果專輯乙本。
陽明海運獎第二名(Silver Medal)共二十名,各得獎牌乙面及優勝作品成果專輯乙本。
陽明海運獎第三名(Bronze Medal )共三十名,各得獎牌乙面及優勝作品成果專輯乙本。
佳作獎名額視參賽作品數量而定,各得獎狀乙幀。
八、頒獎及展覽
(一)頒獎時間:
頒獎地點: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四樓會議室(以專函通知得獎作者),地址: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四號(基隆火車站前)。
(二)展覽時間及地點 (另訂)
優勝作品巡迴展各場次展覽時間及地點,請於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網址
九、注意事項
(一)參加之作品須符合主辦單位所定之主題及作品規格,並請將「作品標籤」二張自行影印或從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網站www.ymculture.org.tw下載,以正楷字繕寫,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每件作品必須黏貼甲聯(實貼)及乙聯(浮貼)(未黏貼之作品,不予評選)。
(二)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請人代畫、他人加筆或依既成圖畫臨摹、模仿、抄襲等情事,違者不予評選。
(三)參賽作品恕不退還,著作權及版權屬於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所有。
(四)資訊下載:本簡章可於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網站www.ymculture.org.tw下載。
(五)服務電話: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承辦人:楊小姐,電話:(02)2455-0436
(六)本比賽或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保留修改之權利。
相關參考網站:http://www.ocam.org.tw/news/news02.asp?id=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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