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5 13:22:06胡美銀美術學苑

2010 陽明海運第三屆國際兒童繪畫比賽

2010陽明海運第三屆國際兒童繪畫比賽辦法

 

一、宗旨:鼓勵兒童藉由藝術創作,從各種不同角度觀察、發現、想像海洋、河川、漁村之美,或用畫作表達全球海洋暖化的危機,以及我們可以改善的作為。期盼藉此活動能促進國際藝術文化交流,開啟兒童對海洋世界的新視野,進而用行動愛護海洋,親近海洋,保護海洋。

 

二、主題:綺麗的海洋」

(一)描繪家鄉的海洋、河川、湖泊、漁村等風情景色之美

(二)全球暖化下的海洋世界

 

三、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交通部、外交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僑務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交通部基隆港務局、交通部台中港務局、交通部高雄港務局、交通部花蓮港務局、基隆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基隆市暖西國小、行政院衛生署基隆醫院TOP945康軒學習雜誌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陽明高雄海洋探索館、平實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四、參加對象及組別

 (一)國內徵圖

        1、參加對象:全國各公私立國中、小學、幼稚園(含托兒所)在學學生皆可免費參加。

          2參加組別:分五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幼稚園組。

    (二)國外徵圖

          參加對象及組別:不分對象及組別,凡4歲以上()15歲以下()在學學生皆可免費參加。

 

五、活動時間及方式

   (一)作品規格:39公分 × 54公分(4K)以內(不需裝裱或加框),背面請黏貼「2010陽明海運第三屆國際兒童繪畫比賽 作品標籤」(請以正楷繕寫,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甲聯實貼、乙聯浮貼)

(二)畫具媒材及創作形式:使用畫具及媒材不拘,均請自備。限平面創作,但必須是兒童本人的創作品,每人限投稿一份。

   (三)國內、外作品收件截止時間及地點

         1、作品收件截止時間:即日起至2010119(星期二)止(郵戳為憑)

         2、作品收件地點:(台灣)20544基隆市暖暖區暖暖街350號,基隆市暖西國民小學收。

    寄件時請於外封袋上註明:2010陽明海運第三屆國際兒童繪畫比賽。

   

 

     ()即日起至2010117(星期日)止,歡迎學校老師集體帶隊至「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及「陽明高雄海洋探索館」現場作畫,畫紙由館方免費提供 (請自備畫具),並請於一週前先以電話預約場地,以便於安排相關事宜。(每週一休館除外)

         連絡電話及人員: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地址: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四號,

                         電話:(022421- 5681102,陳組長。

                         陽明高雄海洋探索館,地址:高雄市旗津區南汕里北汕巷50-61號,電話:(07 571- 6688201,蔣組長。

 

六、評審:由「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聘請兒童美術教育專家學者擔任。

(一)初選:評選出符合繪畫比賽主題及作品規格之「複選」資格作品。

(二)複選:選出各組「入選」、「佳作」及「優選」作品。

(三)決選:凡獲複選之各組「優選」作品作者,均需參加預定於20101211(星期六)1212(星期日)在南區或北區進行作畫決選(由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以專函通),並由決選作品中評選出各組陽明海運獎第一、二、三名。

      1. 當天未到現場參加決選寫生(作畫)者,一律評列為「優選」獎。

      2、作畫使用畫具及媒材不拘,均請作者自備。畫紙由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提供。

 

七、獎項

(一)國內:

各組                                         單位:新台幣

名次

 

組別

陽明海運獎

第一名

(一名)

陽明海運獎

第二名

(二名)

陽明海運獎

第三名

(三名)

優選獎

(十五名)

(暫定)

佳作獎

(五十名)

入選獎

(視件數)

國中組

10,000

獎牌乙面

5,000

獎牌乙面

2,000

獎牌乙面

1,200

獎狀乙幀

 

獎狀乙幀

 

獎狀乙幀

國小高年級組

(五、六年級)

10,000

獎牌乙面

5,000

獎牌乙面

2,000

獎牌乙面

1,200

獎狀乙幀

 

獎狀乙幀

 

獎狀乙幀

國小中年級組

(三、四年級)

10,000

獎牌乙面

5,000

獎牌乙面

2,000

獎牌乙面

1,200

獎狀乙幀

 

獎狀乙幀

 

獎狀乙幀

國小低年級組

(一、二年級)

10,000

獎牌乙面

5,000

獎牌乙面

2,000

獎牌乙面

1,200

獎狀乙幀

 

獎狀乙幀

 

獎狀乙幀

幼稚園組

(含托兒所)

10,000

獎牌乙面

5,000

獎牌乙面

2,000

獎牌乙面

1,200

獎狀乙幀

 

獎狀乙幀

 

獎狀乙幀

      附註:1、各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得主,另各頒贈獎狀乙幀。         

    2、各組優選獎以上各致贈優勝作品成果專輯乙本。

    3、指導獎:各組優選獎以上之指導老師,各致贈指導獎獎狀乙幀及優勝作品成果專輯乙本。

 

 

 

 

 

 

(二)國外:

 陽明海運獎第一名 (Gold Medal) 共 十 名,各得獎牌乙面及優勝作品成果專輯乙本。

 陽明海運獎第二名(Silver Medal)共二十名,各得獎牌乙面及優勝作品成果專輯乙本。  

 陽明海運獎第三名(Bronze Medal )共三十名,各得獎牌乙面及優勝作品成果專輯乙本。

 佳作獎名額視參賽作品數量而定,各得獎狀乙幀。

 

八、頒獎及展覽

   (一)頒獎時間:2011122(星期六)上午10時。

          頒獎地點: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四樓會議室(以專函通知得獎作者),地址: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四號(基隆火車站前)

   (二)展覽時間及地點 (另訂)

     優勝作品巡迴展各場次展覽時間及地點,請於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網址

      www.ymculture.org.tw查詢。   

 

九、注意事項

    ()參加之作品須符合主辦單位所定之主題及作品規格,並請將「作品標籤」二張自行影印或從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網站www.ymculture.org.tw下載,以正楷字繕寫,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每件作品必須黏貼甲聯(實貼)及乙聯(浮貼)(未黏貼之作品,不予評選)

    ()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請人代畫、他人加筆或依既成圖畫臨摹、模仿、抄襲等情事,不予評選。

()參賽作品恕不退還,著作權及版權屬於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所有。

    ()資訊下載:本簡章可於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網站www.ymculture.org.tw下載。

    ()服務電話: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承辦人:楊小姐,電話:(022455-0436

    ()本比賽或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保留修改之權利。

 

 

相關參考網站:http://www.ocam.org.tw/news/news02.asp?id=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