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6 00:39:06螞蟻

書信(二) 甘願做 歡喜受

Dear 凌,

別客氣…只是說幾句話罷了。

決定權在妳手上,怎樣才是好,只有妳自己感受,他人都不能代妳承受、不能代妳過日子。我說的完全是我個人價值觀、習性下的觀點,我用此來保護自己;這一切,不見得適合妳。

沒有完美的選擇,凡事必有捨有得。例如得到陪伴,就能捨掉寂寞;而捨掉不甘寂寞,可能得到寧靜的心,可以做清明的決定。

又要如何捨掉不甘寂寞?說不定是滿足了寂寞才能捨掉不甘寂寞。而所謂清明的決定,難道一定與寂寞時的作為相反、不同嗎?那也不一定,因為每個人的著重點不同,只是要讓自己很清楚的做決定-而非迷迷糊糊地不知所以然地被牽著走-那才叫做「決定」。

而世上常常沒有完美的決定、選擇,所以,就算是有傷的路,只要事先想清楚,這是自己願意承受的,未來才不會有怨言,才能降低自己的不幸。

就如我選擇離婚,雖然多少還是會有外人給我不舒服的情緒,但至少這些都還不至於造成我的傷害,而且,我確信這是對我及兒子較好的生活方式。不離與離之間,我選擇跳入這個傷害較小的火坑。

妳是個聰明的女孩,只要是經過深思做出的決定,我一定都支持妳。因為,人生是妳的,我能做的只是陪伴。



願:


甘願做 歡喜受


螞蟻 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