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5 09:52:29Win

保障國內投資人權利 銀行申請假扣押雷曼158億債權

保障國內投資人權利 銀行申請假扣押雷曼158億債權

更新日期:2008/10/25 03:48 彭禎伶、薛翔之/台北報導

全力留住雷曼兄弟在台的一切資金!據悉,銀行業已向法院申請,假扣押雷曼兄弟香港分公司LBCCA,對高鐵的158億元授信金額,其餘如雷曼相關子公司在台投資有股票、期貨的資金,目前也暫不得匯出。此舉是為保障台灣800億元的雷曼兄弟相關債權。

金管會統計,銀行、保險、證券及投信踩到雷曼兄弟的債權就有400億元,更嚴重的是有5.1萬名投資人買了400億元的雷曼兄弟連動債;日本在美國雷曼兄弟母公司聲請破產保護後沒多久,就扣押日本雷曼兄弟所有資產,確保日本民眾及金融機構的債權。

當時金管會分析,我國民眾投資的雷曼兄弟連動債,都是荷蘭子公司發行,或美國母公司擔保,這2家公司在台並沒有分支機構及相關資產,台灣僅有雷曼兄弟證券在台分支機構,並沒有發行連動債,似乎無法直接扣押資產來擔保債權。

但隨著事情演變,雷曼兄弟不斷出售各國資產變現,而國內投資人求償聲浪越來越大,如何能確保國內投資人的權益?據了解,在主管機關授意之下,已由銀行向法院提出假扣押,扣押雷曼香港子公司LBCCA對高鐵第二聯貸案的158億債權,即未來高鐵還款、付息,都要留在國內,不能給雷曼兄弟及其相關子公司。

目前這項假扣押申請案,仍待法院裁決,且假扣押後如何返還給銀行或投資人,法源依據等仍在釐清當中;據透露,雷曼兄弟相關子公司在台灣投資有期貨、股票等,目前也都被金融機構扣住,不讓雷曼兄弟等單位提領或匯出,但雷曼兄弟表示,這些資金是代客操作,同時有些子公司已出售給其他外商,不再是雷曼兄弟的資金,目前這部分的法律問題,也還在釐清當中。

據了解,金管會等單位希望金融機構儘可能留住雷曼兄弟在台一切資產,作為日後賠付投資人連動債損失或銀行先墊付的金額。

轉錄自-Yahoo!奇摩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