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5 00:31:58match

第三十封信(214天)~最難過的我~

Lu:
前天跟佩珊聊了一下,原本心情很好的問她,你生日時她送你什麼禮物,結果聊沒多久,問她妳在跟他聊天時,有沒有提到我,後來聽了他說了一些,我整個心就好像從天堂掉入地獄一般。她說,你認為我送你的生日禮物你不應該收,因為這就好像欠人情一樣,我聽了真的滿傻眼的,原本想說你會很喜歡我替你想了很久的禮物,沒想到聽到的結果是如此,我真的滿難過的。

其實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只是覺得我送你的生日禮物並不代表什麼,也不是因為我想要你回到我身邊來,我才送你的,如果真是如此我有何必等到你生日才送你ㄋ?我現在爲你做的每一件事,包括這個報台,都只是想讓你看到我的改變,並不是因為什麼我才刻意的去做,你懂ㄇ?沒錯,我是一直希望你回來,這個心一直沒改變過,從你離開我的那天起,我一直都很自責,也有再努力的做給你看,為了就是希望你我能夠在復合,但我都只是默默的在做,因為我不想去打擾到你的生活。

如果你認為生日禮物是欠我ㄧ份人情ㄉ話,那你大可不必想這麼多,你也不必回送我,就好像你說的,今年我的生日你都沒送了,我爲什麼要送你,你可以一直堅持的這樣做阿。如果依份禮物能換回你對我的心的話,我何必這麼大費周章ㄋ,我可以早點送你,我也不必等你等的這麼辛苦阿。

其實分手這半年以來,我自己也想了很多,當初是因為我不懂得珍惜我倆的感情,而導致我倆分手,然而你要走我也沒什麼資格可以把你留下,但現在的我懂得什麼叫珍惜,也懂得如何替你想,更了解你真正需要的是什麼,雖然一切都太慢,但至少我現在可以大聲的跟你說,我認為我有資格可以去愛你,有資格給妳所想要的幸福,因為我真的變了,現在只欠缺你的一句答應。

雖然我不知道我還要等多久,也不知道等不等的到,也許你的心早已不在,或者是在別人的身上,但我都願意去接受,因為我認為你的幸福及快樂,比我在等待我倆的感情還重要,所以不管結果如何,我都願意把這些我對你的等待,當作是對你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