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30 23:42:05peace
[i-part]住戶編號[1941418]的人比詐騙集團還可惡
我鄰居上個月和這位男網友見面[i-part]住戶編號[1941418] [交友暱稱[瀞......] 上面檔案寫的資料不太對 他根本就亂寫自己的行業 我鄰居和他通了好幾封信 以為他不錯和他見面 鄰居和他在餐廳用餐 過不久2人去KTV唱歌 他趁我鄰居去上廁所在飲料裡面下藥 我鄰居喝了之後就昏倒了 隔天才發現自己全裸在賓館 那男網友跑了 過幾天那男網友打電話給她 說他已經拍了裸照 要她拿30萬出來 不然就試試看
鄰居妹妹不敢報警 怕被父母打死 因她才18歲而已 因她和我妹滿要好 所以請我們想辦法 我們實在很想抓他去警局 但因鄰居說那人有在混 怕會對她不利 一天天過去了 鄰居還是籌不到30萬 我跟鄰居妹妹說 如果真的對方那麼不要臉 性侵害又還威脅恐嚇勒索錢 大不了就豁出去找警察去埋伏他 把他抓起來好了 免的禍害別人
奇怪幹嘛兩個人去KTV唱歌阿,他是陌生人呢!!一點警覺心都沒有,給歹徒可趁之機,不喝曾經離開視線的飲料這是常識阿。真是讓我們又生氣又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