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04 23:48:35Going home

學費應留給大學自決

2005.07.04  中國時報
學費應留給大學自決

學費漲不漲?每年此時總會引起一連串的爭議。日前教育部有意從九十四學年度起開放幾所財務健全、辦學績效良好的私立大學,完全自主決定五年內的學雜費調漲幅度;但是,日昨教育部又宣布將暫緩開放私立大學調漲學費的自主空間,一個即將跨出的腳步竟然又退縮不前了。

近十多年來大學的數目快速增加,教育部對各大學的補助根本趕不上大學擴充的腳步;尤其是私立大學院校,原本來自政府的經費補助就不多,再加上教育部對其經費運用及學費收取標準的種種限制,私立大學校院的長遠發展當然是每多掣肘。在社會團體及學生一次又一次疾呼大學學費過高、窮人念不起的同時,大家是否想過,目前這個壓著「不高」的學費標準,究竟讓我們的高等教育學府如何發展?又讓我們的學生得到了什麼樣的大學教育?


從我國大學校院學生單位成本來看,我國平均每名學生所得到的教育經費補助比例是全亞洲最低的。公私立大學校園的教室中擠滿了大班聽講的學生;學校為了藉由產學合作及研究計畫等多籌募一些經費,不斷鼓勵教師從事研究,變相地輕忽教師的教學責任;而大學教師被繁重的工作負擔以及扭曲的升等標準逼得只重研究、不重教學。大學校方的眼裡只看到教育部手中的「獎助蘿蔔」與「管控棍子」,卻看不到本應是主體的學生。而大學教出來的畢業生還有的連一些基本國字都不會寫,一篇像樣的文章也構思不出來,甚至連最起碼的進退應對也不會,更不用提普遍欠缺的獨立判斷、批判思考能力了。

高品質的大學教育是需要充裕的經費支援的。大學要能延攬優秀的師資、提供一流的軟硬體設備、建構良好的教學與生活環境、規畫能符合時代需求的課程等等,在在都需要充裕且靈活運用的經費。過去社會大眾一貫將高等教育的提供視為政府理所當然的責任,認為讓有能力進大學的人都念得起的大學是政府的責任。但是在目前這個高等教育體系已經超大幅擴充的時代,實在看不出政府對大學還有能力再提供相同程度的經費補助。事實上,在高等教育走向普及化的時代,民眾應該有權選擇接受何種高等教育,選擇負擔得起的學校就讀。教育部也應該著眼於協助各校走向發展自我特色,以吸引民眾就讀,而不是只限制各校學費漲幅而已。

我們檢視世界各先進國家的高等教育經費政策,發現高等教育學雜費係依據各校之需求及發展而擬定的,私校學費的鬆綁並不見得會讓各私校競相哄抬價格。學生若無力負擔求學期間的各項學雜費支出,助學貸款便是一個協助管道。世界各國施行助學貸款的目的,皆在於投資有意願且有資格上大學之人才,實踐教育機會均等的理想。簡單來說,學生貸款是一項政府對未來人才的人力資本投資。或許我們應該思考的不是學費的調漲與否、以及是否會造成「家庭」負擔,而是應該去徹底檢討我們的獎助學金制度,是否真正幫助了真正需要幫助的學生?是否有通盤考量以及相關的配套措施?以家庭年收入作為基本考量是否犧牲了學生的「個別」利益?

其實,政府大可以對大學鬆綁,讓各個大學能有空間去提高自身的競爭力,發展自己的特色。換句話說,政府必須放棄以往緊掐著大學脖子的管束方式,改以競爭機制引導大學用較高的效率與效能,提供較好的教育品質。這種鬆綁的原則理應運用到大學得以自訂學費的自主權。建立一套真正能夠符合社會正義、提供有需求的學生充分財務資助的助學金制度。

另外,將學費調漲幅度的決定權留給大學自主決定,其中更重要的意義在於讓各大學重新審視自己的辦學目標、以及經營策略。我國的大學五十多年來一直在教育部的過度保護與過度管束之下,從來沒有機會、也沒有能力對自己的發展做真正的決定。如果我們的大學沒有辦法獨立地「長大成人」,我們的大學終究會淪為平庸的機構,而平庸的大學教育品質也僅能培養出平庸的大學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