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TRF)
摘自台灣金融業實務 作者:林宜學 宏典文化出版
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TRF)依主管機關規定是一種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銀行僅能提供給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中央銀行將其分類為選擇權類的商品,其交易方式為客戶對「未來匯率走勢」進行選擇權交易。主要是客戶向銀行買一個選擇權、賣一個選擇權,國內銀行盛行銷售以人民幣為標地的TRF商品。當客戶進行匯率走勢的推估正確,買權獲利為「本金X匯差」;匯率走勢推估錯誤,虧損除了價差乘上本金外,還須乘上槓捍倍數,也就是「本金X匯差X槓桿倍數」。TRF設計為客戶的累積獲利達一定條件時,銀行可以停損出場,但是當客戶賠錢時,一般未有停損設計。
台灣市場大多做美金與離岸人民幣(USD/CNH)的TRF,TRF合約期通常分為12個月或24個月,每月進行一次結算作業,交易門檻多為本金100萬美元,同時會約定一個比現貨價格低的執行價(如人民幣現貨為6.16,執行價為6.15)、距離現價格更遠的上方保護價(EKI,如6.2),以及虧損時須乘上的槓桿倍數(目前市場最常見的為2倍槓桿倍數),有些銀行會再加設一個中止價(如下圖6.05的匯價,只要匯率觸及此價位,契約自動終止),其損益變化圖如下。
說明:當人民幣貶介於6.15至6.2兌一美元,投資者損益兩平,當人民幣貶破6.2投資人將認賠。TRF因為合約有保護價(EKI),假設跌到此6.2價位,需賠的金額差價的2倍。假設結算當日人民幣匯率持續走升來到6.05的匯價,高於執行價的6.15匯價,投資者將有權按低於現價的6.15執行價匯價買入人民幣,賺取10萬美元匯兌收益(本金X匯差=100萬美元X(6.15-6.05));反之,若人民幣匯率走貶低於上方保護價,結算當日人民幣匯率走貶來到6.25匯價,低於上方保護價6.2的匯價,投資人將有20萬美元的虧損(本金X匯差X槓桿倍數=100萬美元X(6.15-6.25)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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