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7 11:43:32
馬克林
[我體我悟] 旅行的意義
台灣人民的生活其實尚是富足的,每年無止盡的出國旅遊潮,台灣人民的眼界闢拓而開,開始邁入「行千里路」的層次。
往往,我在網路上閱覽著別人旅行時的相本與網誌時,常會不自禁想著,究竟我如何對於旅行這件看似純粹的事,以嚴以律己的態度,來分野出自己的心境差異,並看透自己所真正想要的,以之自許?
首先是純享樂與知性見證的差別,行千里路並不勝讀萬卷書,而是,行千里路前該讀萬卷書,屆時,你才能夠用心看見肉眼所看不見的,否則所見的一切不過是個皮相,在無知面前,行千里路只提供膚淺感動,知行合一方能見證真正美麗。旅行的心情總是愉悅且放鬆的,在工作煩忙之餘,單純放空腦部享受藍天碧海好景似乎是無可厚非,不過若僅是如此而已未免薄化了生命的厚度。
郁欣學長的旅行方式讓我最為嚮往,「很多知名的景點我甚至都不考慮過去,我寧願仔細享受該地的人文氣息,悠閒逛在路上,走進當地的小店,品嘗道地美食,然後有一點點『住』在此地的感覺產生……」。從許多角度來講這真是最棒的享受,迴避了壅擠的人潮,不為了肉眼一見電視、明信片和網路上便處處可見的明勝景觀,而是將心靈與之融為一體。
這種方式旅行相當深入,付出的代價就是能夠觀覽到的區域相當地狹小,其相反的極端例子便是不斷趕忙拉車能見超量景觀的跟團活動,介於中間的則是可遊走不息卻也具備自由停駐抉擇權的自助旅行。我想自助旅行是最寬暢也最適合知性者的,若錢與閒尚有餘額,真的該以此種方式走出去。它侵犯了前後兩種極端的旅行方式,在想有「住」的感覺時能自由停駐於一地,又能依據知識選擇出心中真正想看到的目的而從容前往,或是純粹而狂放地的享受遊走異鄉的感覺,享受孤獨。
身為一個創作者,一隻筆似乎是陪伴旅行最好的伙伴,無奈我如今倚賴電腦造詞,懂得字少又寫得醜,只好在旅行中用腦深刻記憶後,在返回家鄉時於夜裡以咖啡為伴,重溫情境的當下一字一字敲入電腦中。這並無不妥,甚至我覺得在溫暖家中沈澱心情、享受餘味才是真正享受。
如今以攝影為第二所擅,相機自然陪我上山下海,但陷於器材迷思後,自然出現了「拿DC去旅行,還是拿DSLR吃泡麵?」如此掙扎。最佳的解當然是選擇中庸,然而既有才能,如何在旅行中純粹享受過程,毫不去思索光圈快門構圖等技巧問題卻又是一門心情上的大學問,但這似乎又好過「我到此一遊」的牛眼構圖的拍照記錄,試問誰能旅行時灑脫無礙,毫不留紀念?或者,lomo精神可為一解。
無論如何要感謝的是攝影眼的誕生,雖然視力尚不足,但確實能讓人於旅行中比常人更易看見富藏於世界中的美,可惜我心的鍛鍊尚淺,所以遊走在「形」與「記錄」之間,離「藝術」還遙遠得很。由此,旅行被賦予的意義便開始存在價值,縱使稚拙,也是一種鐫刻在生命中的記錄,至少一步一步走向完美。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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