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1 19:46:41太陽能安裝詢問 0980505868
特登工廠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6月實施
特登工廠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6月實施
https://www.pvesco168.com.tw/news-detail-2913820.html
工商時報 馮建棨 2021.05.08
經濟部預告修正「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為了讓特定工廠也符合社會企業責任,因此在提交營運管理計畫時,除了規劃回饋金繳納機制之外,也新增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必須設置屋頂面積50%的太陽光電設備,後續才能夠變更。
過去臨時且未登記工廠,也逐步走向落日,最晚明年319大限後,所有都無法再登記。
經濟部強調,這次可以提出申請的條件特定工廠登記廠地範圍為原則,必要時得使用毗連土地做為隔離綠帶。另外為降低周邊農業生產環境影響,限定只有從事低污染產業類別及產品為限。
這次修法草案當中,特登工廠可依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國土計畫法相關規定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在都市計畫之外區域的特登工廠,也可向所屬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特定工廠使用地證明書,繳交回饋金,辦理使用地變更編定。
另外用地計畫經核定後,必須再用地計畫或開發許可核定起二年內完成工廠登記,如申請展延,展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最後變更期程落日也訂在2040年3月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