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家農地違章工廠可就地合法,取得特登繳納回饋金,並需加裝光電板

6000家農地違章工廠可就地合法,取得特登繳納回饋金,並需加裝光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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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記者 林怡均·2021 05 10

長期研究農地違章工廠政策的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此法將成農地工廠的續命符,違章工廠所在農地變更地目後,便不再受到《工輔法》設定的20年落日期限,再加上光電板受發電期程20年的保障,更讓違章工廠永不落日。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經濟部草案僅是規定未登記工廠申請合法之條件,並非未登記工廠皆能就地合法,仍須符合多項條件:包含應於期限內申請納管並辦理用地變更、須留設隔離綠帶、應繳交農地變更回饋金,並應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以符合再生能源政策,是正面改善農地違章工廠的進步措施。

農地違章工廠若變更地目後,可直接賣掉變現

許多農地工廠業者其實已無營業之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只是在等就地合法之日,「因為變更地物、就地合法後,便可以直接賣掉變現。」

審查辦法也要求業者須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面積不得低於屋頂水平投影面積的50%,但有些工廠饋線不足、日照不足,建物結構也難以設置,在台電或太陽能產業公會評估無法裝置後,可免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