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區容積放寬 空間回饋獎勵63% -安裝太陽能發電符合綠色製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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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若符合綠色製程、智慧管理、能源管理、營運總部等條件,做到降低污染、提升能效及進行國際佈局者,則可每項分別獲得上限為八%的容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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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容積放寬 空間回饋獎勵63%
2017-10-15 自由時報〔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
六都先行 可創造45萬坪樓地板面積 相當於3.3個南軟園區
行政院昨針對「缺地」問題開會討論,對於經濟部擬定都市工業區容積放寬至三一五%部分,賴揆拍板原則以六都先行。經濟部表示,目前都更容獎雖可至三一五%,但獎勵項目著重空間回饋及景觀改善,不符工業區情況;經濟部方案針對新增投資、綠色、智慧等項目,分別給予八%至十%之容獎,而空間回饋部分容獎上限則可達六十三%,在工業區更新之餘,更可創造相當於三.三個南軟園區的供給。
針對產業園區容積率放寬部分,賴清德指示原則以六都為主,請內政部邀集六都都發局長或都計單位負責人,告知此方案為解決五缺之重大政策,請六都配合。未來經濟部研提「都會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並經行政院核准後,由內政部會商六都政府修正「都市計畫法直轄市施行細則」。
符合創新產業 放寬容獎上限
經濟部表示,目前透過辦理都更就可獲得上限三一五%的容獎,但都更獎勵項目著重空間回饋及景觀改善,並不符工業區廠商需求,也因此造成工業用地更新緩慢及供給不足。目前乙種工業地容積率僅二一○%,但都會廠商多為知識經濟型,此容積不敷使用、也不符合多數廠商使用型態,因此經部方案將根據廠商符合創新產業之程度,放寬容獎上限。
據了解,廠商若符合「新增投資」者,不含地價的新增投資金額需超過每公頃一億元,若每公頃再增加投資一千萬元,得增加容積率一%,上限為十%。此制度將確保廠商為新增投資,且確為附加價值率高的創新產業。
新增投資、綠色等項目有獎勵
此外,廠商若符合綠色製程、智慧管理、能源管理、營運總部等條件,做到降低污染、提升能效及進行國際佈局者,則可每項分別獲得上限為八%的容獎。
而若廠商回饋產業空間,則可獲得上限六十三%之容獎。方案擬定,若廠商提供部分樓地板面積做公益使用,其公益使用部分得免計容積,並可給予上限一倍之獎勵。而公益使用部分的所有權,將移轉給工業區或產業園區管理機關,並由其接管。
官員表示,目前工業區容積放寬以六都先行,除都會工業區的產業型態較符合知識經濟及創新,有樓地板需求外,直轄市政府也可自行修法處理。而非六都部分,若有需求也可提出,但需再研究不同修法方向。根據經濟部之前盤點,六都工業區共二十個,共可創造出四十五.一萬坪樓地板面積,相當於三.三個南軟園區,產值增加八四四億元。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4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