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太陽光電 新竹市自宅裝太陽能專法出爐
推動太陽光電 新竹市自宅裝太陽能專法出爐
新竹市政府持續推動太陽光電發展,繼去年推出全台最優惠的太陽光電業者貸款條件,及設置公有房地設置太陽光電辦法,市府推動太陽光電「第三枝箭」,今(20)日公布「新竹市既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市長林智堅表示,市府全力打造陽光綠能城市,為鼓勵民眾安裝太陽能設施,只要符合相關條件者,可免請領雜項執照,預估縮短1個半月申請時間。
工務處表示,「新竹市既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參考高雄市政府的作法,符合相關條件即可免請領雜項執照,不但縮短申請時間,更節省委託建築師費用和申請雜項執照的規費;另外,部分太陽光電設施也可免計入屋頂突出物面積及建築物高度規定。
符合條件的部分屋頂的增建戶,可藉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讓增建屋頂合法化,同時達到隔水、防熱及綠能的多重功能,鼓勵市民踴躍申請。
林智堅市長表示,節能減碳有助環境永續發展,也提醒人類珍惜現有資源。他說,新竹市擁有良好綠能產業條件和基礎,將更積極籌畫,扮演業者與市民最有力後盾。
具體措施方面,林智堅市長表示,市府去年推出「新竹市創業便利貸」專案,提供太陽光電產業特別優惠,並設置「新竹市市管公有房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近期再推動「新竹市既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全力推動綠能發展,讓新竹市成為陽光綠能城市。
新竹市政府去年與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台灣企銀共同合作,推出「新竹市創業便利貸」專案,針對太陽光電業者,最高可貸1千2百萬元,條件是全台最優;更是北台灣首創貸款個人裝設太陽能設施,最高可申請60萬元的貸款金額,宣示力挺新竹市中小企業及綠能產業的決心。
工務處也說,目前太陽光電產品價格持續下降,使得台灣再生能源補助投資報酬率相對提高,光電業者評估,市民若以100%自備款為條件,並考量本市太陽日照時數及強度,在本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平均約15年即可回收成本,鼓勵民眾踴躍申請,共同實踐綠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