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 綠色和平籲企業速擬購電協議
使用再生能源以降低企業自身的碳排放,已是提高貿易競爭力的關鍵
再生能源 綠色和平籲企業速擬購電協議
時間:2017-01-19新聞引據:採訪撰稿編輯:陳國維
經過2年,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再度對台灣資通訊企業進行再生能源使用評比,結果顯示,相關企業已大幅提升能源資訊透明度,但在再生能源使用、採購及倡議上,仍落後Google等國際企業,綠色和平建議,企業應盡快研擬「再生能源購電協議」。
綠色和平針對宏碁、華碩、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等資通訊業,進行再生能源使用評比,評鑑項目包括能源資訊透明度、再生能源承諾、能源效率與減碳量、再生能源採購、倡議等5大面向,評鑑結果分為A、B、C、D、F等5級。
綠色和平再生能源專案主任蔡絲婷指出,5家台灣企業在能源資訊透明度方面,大多能取得B到C級,但整體評分都落在D級,因為欠缺對再生能源使用的承諾與採購。蔡絲婷:『(原音)台灣相較於兩年前,資訊透明度上提升非常多的,甚至比中國、還有南韓的企業都還要透明,但是我們在能源採購、能源承諾跟能源倡議的部分,是相對薄弱的部分。』
面對氣候變遷與全球貿易競爭,綠色和平表示,使用再生能源以降低企業自身的碳排放,已是提高貿易競爭力的關鍵,像Google、Apple等企業都已承諾100%使用再生能源,並有效鼓勵至少20間企業與供應鏈加入乾淨能源的行列。
蔡絲婷提到,台灣通過「電業法」修正案後,使企業可展開「再生能源購電協議」(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PPA),帶動相關交易市場,因此呼籲台灣企業應積極承諾使用100%再生能源,並盡快研擬再生能源購電協議;另一方面,政府也應加緊腳步,擬定電網代輸費率、再生能源認證機制、成立電業管制機關等配套方案,並公布明確時程,真正落實綠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