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種田真種電?農委會:已廢止農業設施70多案

假種田真種電?農委會:已廢止農業設施70多案

2016-12-20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

 

針對今天有媒體報導指出政府忽視「假種田真種電」一事,農委會晚間發布訊息鄭重澄清,農地允許太陽能等綠能設施使用,必須與農業經營使用結合,如有申請綠能設施,卻沒有實質農業經營,依法查處會廢止許可,且會通知能源主管機關停止躉購電價補貼,並無忽視不管。

農委會重申,「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才可得以設置非營農型綠能設施外;其餘種電應以「營農為主,種電為輔」,因此農業設施屋頂附屬設置綠能設施,必須依照原核准的農業經營計畫內容使用,且農業生產的產量標準,須達農業統計年報最近三年平均產量之七成以上。

農委會表示,若未符規定,農業主管機關得依法廢止農業設施之容許使用;而據通報資料顯示,地方農業主管機關已有廢止農業設施案件70多案,農委會仍持續加強查處,以確保農地農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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