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22 23:41:32MingHsin

日記

昨天晚上丟下堆積成山,但都還沒碰的書和作業,跑到倫敦去看我在台灣錯過了兩次我十年前最愛的女歌手—Alanis Morrisette的演唱會。第一次她來台灣的時候,是她發行第一張專輯,但我那時人在屏東念書而錯過了;之後她第二次要來台灣的時候是在念大學的時候,原本覺得不能再錯過了,但不巧突然發生九二一大地震而被迫取消,可惜之後她不管人氣或是新專輯銷售量都不如以往,想說在台灣見到她的機會應該是微乎其微了。所以這次在倫敦的演唱會,即使書都沒念,作業也沒寫,早上才剛結束一個口頭報告的情況下,下午還是硬著頭皮去了倫敦。

  當她唱著Hand in my pocket的時候,突然心裡有點感觸,覺得這十年來自己的變化真大,大到我都覺得過去的我跟現在我的似乎判若兩人。過去我是大家公認好脾氣又好說話的好好先生。現在在別人眼中,我反而變得是說話很衝,有點高傲,難以理解的人。不知道是因為環境改變而比較有勇氣了?還是脾氣變差了?或是年紀有一點了變得不較不那麼在意別人的眼光?還是當膩了乖乖牌或是好好先生?總而言之,比較容易說出心裡的話,而且是實話,會讓別人不舒服的實話,當然,仍舊是說英文比說中文來得容易,畢竟母語給我的除了是語言之外,還有著沉重的傳統文化包袱和環境壓力。就像最近發生的“MBA學生過太爽”的事件,也不過就是因為樓上的印度人每天開party讓我氣得除了常罵他之外,還在網路上發發牢騷,但確讓其他台灣MBA學生覺得我攻擊他們?當然我的壓力隨之而來,但我也覺得我是合理推斷,如果他們不認同就回應就好了,才讓我難以理解。

  重讀一次卡蜜兒寫的“敢讓別人覺得不舒服”的文章,當然她是解釋用來解開性別的結的小技巧,我也不確定是不是能解開我心裡除了性別的結,但至少說出心裡的實話是受用的部份,有點勇氣面對責難是必要的事,誠實面對自己是我的目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