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3 15:47:04 落葉之楓

【生活/環境/民俗】沒感情後別趕盡殺絕

 

沒感情後別趕盡殺絕

 


相愛之後,最差的結果絕對不是分手,而是恩斷情絕,反咬一口。
最近,台灣有個銀行違法貸案,檢方發現該行的「老闆娘」和「老闆娘的弟弟」,都有掏空銀行的嫌疑。

 

感情中毫無地位
該案調查了許多與內情有關的相關人士,幾位相關人士和老闆娘弟弟的供詞都指出:弟弟的同居女友是主導違法貸款案的人。
這位同居女友被收押之後,當庭對檢察官哭訴,說自己在感情中一點地位也沒有,怎麼可能可以指使同居男友去貸款,成為主謀呢?她說,她為男友生了一個兒子,已經八歲了,男友根本沒有付過扶養費用,也沒打算娶她,而男友的姊姊還曾對她說:「小孩是不是我弟弟的很難講。」
檢方監聽老闆娘的弟弟,發現他果然曾與多位相關人士串供,希望把責任都推給也在他公司工作的同居女友。同居女友洗清了冤屈,在傷心痛苦之餘,把她所知道的違法事件資料全都給了檢方。這下子,男友的麻煩可大了。
感情談到男方不願負責,已經夠令人傷悲;男方為了脫罪,還想嫁禍於她,更是駭人聽聞。他想的應該是:這個甩不掉的女人,應該會為了我,乖乖的把罪責承擔起來,如此一來,她去坐牢,我還可以在外逍遙呢。真是一石二鳥。
他沒想到,再軟弱的女人,在發現男人做得這麼絕之後,也會「大義滅親」,從羔羊變成猛虎。從這個案例看來,這個男人有什麼值得愛的呢?男人一直對她不好,但女人卻一直抱持著「不見棺材不掉淚」的心理,並沒有離開他,她自己也太沒有底線了,才會變成「好事都與她無關,壞事她一定有份」的下場。那個男人固然對不起她,她也對不起自己。

 

所託非人幡然悟
人人都有自尊,女人願意放棄自尊的理由,多半是因為:「孩子要有父親」或「反正是認命了」的緣故,才一直死守在不值得的男人身邊,直到最後一劍刺過來,她才幡然醒悟,確認自己所託非人。

 

蘋果日報/吳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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