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0 15:40:44 落葉之楓

【生活/環境/民俗】別嫁給急著求婚的男人

 

別嫁給急著求婚的男人

求婚,千分之九百九十九,應該是一件甜蜜的事情。但也有例外的。
有一位30多歲的男子,經人家介紹,認識了一位20多歲的女子。他覺得很來電,開始追求她,她跟他約會了幾次,覺得他個性怪怪的,很難相處,於是,很委婉的拒絕了他。本來以為這樣就沒事了,過了一個星期後,他跑到她家來恐嚇她:「我有槍,如果妳不嫁給我,我會對妳的家人不利!」

 

持刀槍恐嚇同居結婚
女人因此「被迫」住進他家裡,過著被他控制的生活。3天後,這男人拿出刀來,逼女人跟她到法院公證結婚。
當晚,洞房花燭夜,女人受不了,想要逃跑,被男人打到腦震盪,還好他還帶她到醫院就醫。女人趁著在醫院做腦部斷層掃瞄的時候,男人沒法進去診療室,找機會請醫護人員代為報警,才脫離魔掌。
女人後來控告男人妨害自由,並且請法院撤銷這被脅迫的婚姻。
男人以精神病做為抗辯理由,他說,他一開始就告訴她,他有精神病的病史,女方並沒有反對啊。女人和他是兩情相悅的,只是到了新婚之夜,他打了她,她才後悔不嫁他。
法官認為,男人的精神並不算不正常,不能以精神病史來脫罪,也判決此婚姻無效。
這個求婚事件很離奇,女方固然是受害者。但她的態度也不夠堅決,才會讓事情繼續荒謬的發展下去。她如果不認為男人適合交往,就不應在他威脅下答應和他見面,然後被迫帶到他家當囚犯。
在他家被軟禁時,也不該沒有機會通知家人,而家人也該知道女兒3天沒有回家。被他強迫到法院公證結婚時,更是一個很好的逃走機會,法院裡到處都是法警和法官,她大可以不必乖乖接受嫌犯請求。
她應該是個乖乖女。只要有人恐嚇她,要對她家人不利,她的第一個原則就是:與其犧牲全家,不如犧牲我自己。
這樣的情節,在連續劇裡面常常出現;但若現實生活中遇到脅迫,可不要依樣畫葫蘆。

 

乖乖女不懂危機處理
沒人想要碰到這樣的事,但這些倒楣事迫在眉睫時,大部分的乖乖女,都不懂得「危機處理」,使得脅迫者更囂張、更看不到王法。
雖然「不依我,殺你全家」是誰都怕的,但是,與其一直忍耐,不如一開始就翻臉;早一點,還有嚇阻作用,惡人未必有膽,他就不會如此「軟土深掘」。
想想,就算那個人沒有精神病史好了。婚姻是人生中多麼重大的決定,他都可以如此的莽撞處理,馬上要求承諾,將來翻臉時,速度應該會更急。這樣的人做什麼都是草率的,總沒有想到後果。

 

蘋果日報/吳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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