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環境/民俗】主動分手是為了負責
主動分手是為了負責
好端端地沒事,秋菱想過個閒適安憩的周末,竟接到男友浩庭的簡訊,只有短短一句話:「深思熟慮後,我想提出分手的請求。」
幾天前,浩庭說要嘗試一個人獨自旅行。向來給他很多自由的秋菱,沒有多問就答應,還幫他準備私密的旅行用品,包括:用後即丟的紙內褲和刮鬍刀。真是完全沒有意料到,兩人之間的感情,也在他啟程沒多久之後,得到「用後即丟」的結果。
秋菱的好友們異口同聲大罵:「這男人真是不負責任!」只有我獨排眾議說:「無論什麼原因,主動提出分手,都是負責的表現!」女性朋友聽了都產生誤會,以為我同樣身為男性所以才護短。
逼走對方才更自私
無論想要分手的真正原因是什麼,有第三者出現、自己見異思遷、感覺兩人不適合再走下去、家人反對……等。當發現愛情有了些微質變,自己沒有繼續下去的勇氣與信心,能夠主動提出分手,是很負責的態度。就像發現身體有腫瘤,決定在惡化前動刀割除,總比不積極處理還故意拖延的做法,要來得有膽識。
相對地,有些人明明發現自己心不在此,還一味地粉飾太平為了避免背上「負心」「背叛」的罪名,試圖讓對方受不了之後選擇離開,以求自身全身而退,這種做法很自私。動機並不在於捍衛愛情,而是保護自己。
只要是深深愛過的兩個人,面對分手,誰都不樂見!但是,逃避總不是辦法,就像投資買股票,當行情低盪跌落設立的「停損點」,就要認賠了結,願意心平氣和接受事與願違的結果,看起來好像損失很多,實際上卻是另一種收穫。至少,彼此都沒有為了面子問題,浪費青春與時間。轉身之後,人生還有更長的路要走。只要對自己有信心,總會有更多幸福在前方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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