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健康你我他】藥物安全 應聽醫囑
藥物安全 應聽醫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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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呀,為什麼這次的藥和上次長得不一樣?」「藥師,這兩種藥可以一起吃嗎?」這些都是民眾常見的用藥問題。 1990年,Hepler與Strand首先對藥事照顧提出解釋:藥師有責任提供與藥物有關的照顧,讓病患達到明確的治療目標,進而提升生活品質。身為醫藥分業最前線的藥師們,有責任提供正確的用藥安全建議。 看病時,民眾應主動告知醫師身體狀況或疾病,如有無懷孕或減重、高血壓、糖尿病等、是否使用其他藥物或中藥、納豆、魚油等保健食品,並告知醫師自己的生活作息,如開車、面臨考試等,使醫師開出適合自己的處方。 領藥時需注意,現在經常是藥師喊出病人名字,病人也應主動告知姓名,以免自己聽錯名字,領錯藥。領藥時也應再度核對姓名、年齡、領藥號是否與手持領藥單相符合,以免錯誤。再來,注意藥袋上藥品名稱、服用方法、用量、總數、天數、給藥途徑等,是否列印清楚,且若不知使用方法或發現長期服用的藥物與先前不同時,可再詢問藥師。 另外,藥袋上註明的藥物顏色及形狀是否與袋內藥物相符合,有時剛好更換廠牌,但也可能是裝錯藥袋或醫師誤開成其他藥物,應詢問清楚。 回到家中,服藥之前,確認藥袋上標示,包括口服或外用等途徑、該吃幾顆或幾西西、 服藥應在飯前、飯後或睡前?服藥時,盡量以溫開水併服,勿以其他飲料併服,以避免不必要交互作用。 藥物保存方面,一般用藥建議放在非高溫或避免日光直曬之處,但勿放在過於潮濕的地方。若需要冷藏的藥物,如胰島素、眼藥水等,則要特別注意保存期限是否過期、外觀是否變色或破損。另外,藥品也需儲存在孩童不易拿到之處,以免孩童誤食。 最重要的,一定要聽醫師囑咐,不要任意增減藥量,將藥物在規定的療程過程中使用完畢,不可輕易停藥及給他人使用,避免造成意外發生,若發生不適時,應盡快回醫院複診,以免病情惡化。 病患安全雖然醫院有責,但如果病患學會辨識藥物,多一份謹慎,用藥就更有保障。 【2008/03/03 聯合報】@ http://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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