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企管知識】善用「韋伯倫效應」變身為老闆眼中的「炫耀財」!
善用「韋伯倫效應」--變身為老闆眼中的「炫耀財」!
圖/許育榮 |
文/王樵一 圖/許育榮
一瓶355CC的鋁罐可樂在家樂福等大賣場售價約10元,在頂好超市約11-15元,在便利超商約18元,在一般小吃店約20元,至於在機場、高級餐廳或五星級大飯店則要價50-100元不等。同樣的一瓶可樂,卻因為銷售環境的等級不同而產生價格上的變化;一份菜單相同的日式宴會料理,在兩個商家打算推出銷售時,決定裝載在便當盒出售的價格,將會比在餐廳使用的價格來得低。
同樣的商品,因為在不同的地方銷售,便有不同價錢。美國經濟學者韋伯倫(Thorstein Veblen,1857-1929)在《有閒階級論》一書中指出這個現象,認為消費者購買一個產品的價格,並非由產品本身決定,而是由提供產品的環境和包裝所決定。而且賣得愈貴,愈有人搶著買。此現象又名為「炫耀性消費」(Conspicuous Consumption),而消費者所購買的這類商品則被稱為「韋伯倫商品」,後來被稱為「韋伯倫效應」。
功能+社會效用=商品總價值
聰明的商家能善用韋伯倫效應,替自己的產品做市場區隔,推銷到不同的商場販賣,以求取最大化利潤。韋伯倫效應的厲害之處在於,明明是相同(或近似)的商品,卻可以因為購買環境的變化,產生較高的價格,且依然有人願意花錢購買。有時在商品相同但售價較高的地方,反而愈能買得輕鬆與毫不在乎,也更彰顯個人品味或地位。
比較兩件完全相同商品或許不夠,若比較同一類型中不同價格等級的商品,更可以看出韋伯倫效應的巨大力量。
舉例來說,「包包」是我們外出裝載時會使用得上的物品,能統一管理,避免雜亂。在一定品質的程度下,一個包包可以因為品牌或其他「韋伯倫效應」而產生從數百元到數十萬元不等的差價,但還是有人購買。購買昂貴包包者或許會標榜該包包的「符號價值」,例如品牌、手工、稀有性。但與其說是標榜商品的「符號價值」,毋寧說是標榜商品的「社會效用」。
韋伯倫商品的共通性就是,商品效用不僅來自於商品本身和其「直接」的使用價值,而且還來源於對它支付的價格。也就是說,「韋伯倫商品」的總效用,是物品自身的「物理」效用(功能)和其「社會效用」的綜合體。
彰顯附加效益
「炫耀性消費」之所以能夠屢屢成功的關鍵,在於讓消費者對其他人彰顯出一種「我(可以輕鬆)買得起,你買不起(或你不能輕鬆買得起)。」的感覺,藉此突顯出購買者雙方的社會階級或品味差異。像是名牌限量商品、頂級豪宅、飛機頭等艙等商品的昂貴性,不僅在於稀少,還在於「可炫耀性」。「炫耀性韋伯倫商品」多付出的價格所購買的都不是商品的實際使用功能,而是附加的社會效益。
「韋伯倫效應」提醒開門做生意的老闆們,商品沒有固定的價格,售價必須按照商品本身的實際價值,再加上商家能夠提供給客人的「體驗」與「社會效應」等附加價值。如果傻傻地按本錢加價銷售,還可能被客人誤以為店家的商品品質太差而拒絕購買。
擁有「三品」,身價高漲
當然,並非所有商品都可以賣得愈貴愈有人買,這類能夠變成韋伯倫商品的產品必須具備有「品牌」、「品質」、「品味」,和商家所提供的獨特消費「體驗」,才能夠讓客人掏錢掏得心甘情願。
韋伯倫效應除了應用於商場,對於個人在職場上也有很重要的提醒,那就是應該把自己當做市就業場上待價而沽的商品,讓自己看起來擁有的「品牌」、「品質」、「品味」,遠超出和自己擁有相同學經歷的競爭者。
真正愛才的老闆不是不能出高薪,只要讓他感覺物超所值,買到賺到,且不覺得貴,還能拿著到處向人炫耀,那就對了,這就是韋伯倫效應的神髓,做身價談判時千萬不要忘了。
自由時報-9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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