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4 00:53:21
落葉之楓
【生活/環境/民俗】怪公司讓女兒成為第三者
【生活/環境/民俗】怪公司讓女兒成為第三者
陳總經理一大早進辦公室,就看到一位怒氣沖沖的中年女子坐在那兒等著。「她是……?」秘書小聲說:「她是李小敏的母親。」
李小敏?噢,就是上星期公司桃色事件的女主角。她是一個新進人員,來公司不到半年,與她的主管張經理成了一對。張經理已婚。
如果不是張經理的太太鬧進辦公室,打了李小敏一記耳光,陳總也不會知道這事。事發後,陳總將張經理和李小敏找來了解一下:「最好不要這樣吧……,公司很不贊成辦公室戀情。」李小敏是新新人類,當場表示她可以辭職,不會影響公司聲譽。不過要跟誰談戀愛,是她的私事,總經理管不著。陳總批准了辭呈。沒錯,如果她已不是他的員工,他怎麼管呢?張經理又是超級戰將,沒理由因為一段緋聞叫他走路。
被長官拐了教壞了
李小敏的母親一看到他,就怒氣沖沖表示,她昨天才知道女兒沒上班了。「她是一個新人,公司對她有教育的責任,一進公司就被長官誘拐了,這是公司的錯,為什麼只有我的女兒要負責?我從小教她要規規矩矩,一進公司就鬧了這樣的事情,是誰把她教壞了呢?」
陳總也語塞,只能感嘆:「時代真的不一樣了。」心想,李小敏的媽媽,和時下許多護子心切的母親沒什麼差別。孩子在學校沒學好就告狀,不是老師的錯,就是同學帶壞。
出了社會,家長還是認為「我把孩子送到這裡,你就得負責把他教好」,千錯萬錯,都不是孩子的錯。
常會替小孩出頭討公道的強勢家長,養出的孩子可未必聽話,通常都是任性的小孩,很難認為自己有錯,反正自小家長都已經先替他找到合理化藉口。
蘋果日報-吳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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