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有多麼簡陋,可以從法官要證婚時,連交換信物的戒指都沒有準備就知道了。那時因要趕在準公公逝世百日內完婚,而我爸又拒絕準婆婆登門提親,從小是乖乖女的我,就背著老爸,偷偷到法院公證,想造成既成事實。
我機密的進行著,誰也不敢吐露,同事和同業都被我矇在鼓裡。當場,我只穿了一件藍色印花洋裝當禮服,旁邊的新娘,有穿著新娘禮服的、有大著肚子的。
公證結束,步出法院時,七、八張熟悉的臉孔突然冒出來,笑鬧著用拉炮綵帶、噴霧綵帶和碎綵紙「攻擊」我,登時把我嚇得魂飛魄散,直到頭上、臉上、身上盡是綵帶泡泡,我還驚魂未定,因為,這應該是一場秘密婚禮呀,這群和我一起跑新聞的同業,不知從哪兒得來消息,竟精心設計這場嚇得我眼淚狂飆的驚喜秀。
經過三個月後,在老爸同意下,我才舉行了正式的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