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4 23:50:47 落葉之楓

【生活/環境/民俗】請小偷長住在家裡

【生活/環境/民俗】請小偷長住在家裡
2008年07月04日蘋果日報
欣妮再度抓到政凡劈腿,對象是和他同一辦公大樓的女子。他故技重施,認錯之後誠懇道歉,積極彌補,用盡一切方法挽回。
氣憤到幾乎失去理智的欣妮,其實還是很依賴政凡。嘴巴說需要時間觀察,心裡很快地又原諒了他。


 

慣性劈腿防不勝防
並非所有的出軌都不值得原諒,但原諒得太快就容易讓對方失去警惕。果然,半年後,政凡又不安分了,這回偷吃網路美眉。上次的教訓,只是教會他「兔子不吃窩邊草」,沒有喚醒他對感情該有的忠誠與珍惜。
政凡有過多次劈腿紀錄,欣妮也已經學會藉由嚴密偵測來提防重蹈覆轍。她常檢查政凡的皮夾、信用卡帳單、手機、網路信箱,感覺他還算守規距,沒有明顯的不良紀錄。但是,她不知道政凡其實有另一個皮夾、另一支手機、另一個網路信箱……。
如果明知交往的對象,是個對感情不忠誠,又慣性劈腿,卻因為自己的心軟或依賴而離不開他,就像把小偷請到家裡長住一樣,非但對他暗地伸出的「第三隻手」防不勝防,損失也很難估計。
甚至,有一天被偷光、搬空了,屋主都還不自覺。等到發現真相時,財務的損失固然可觀,更慘的卻是對人性的基本信任都蕩然無存。


 

談戀愛別蒙著眼睛
很多在感情世界一再被欺騙的人,都是蒙著眼睛談戀愛。不肯面對事實與真相,才會讓負心無情的對方不斷傷害自己。雖然彼此相愛,就應該相互信任。但是,信任應該留給值得相信的君子,而不是託付給未經感化的慣竊。先認清交往的對象,是否值得信任,才邀請他走進心門吧!否則,就等於是允許小偷登堂入室,這個風險實在太大呀!


 

吳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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