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初戀情人的三十歲生日,也是我們相隔五年再見面的日子。事實上,我們已相識十七年,當了兩年普通同學、五年情人、五年好朋友、五年失聯,一個月前才又有了聯繫。
見面前我翻找出以前的相片,想印證他在我腦中長存的相貌,有沒有因為時間的隔閡而變樣。
於是,和煦的秋日午後,我看著一個戴牙套在國中校門前比勝利手勢的小男生;再翻過一頁頁,他成長為高大俊挺的青年。
我也回想起佯裝無所謂,而承諾對方可以當好朋友的那五年間,是怎麼偷偷地繼續喜歡他,還因思念而哭泣、因絕望而死心。那時沉重到無法負荷的悲傷,現在只成為一件曾經存在的事實,再也無法想起當時的重量。
是因為後來的另一段愛情,稀釋了初戀在生命中的比重?還是年紀漸增而明瞭過往的迷戀太過虛無?
在赴約途中我揣測著,五年不見的他,應該還是像以前在球場馳騁時一樣的帥氣迷人吧?於是,見面時無意間發現他竟有了突出的小腹,我不禁偷偷笑了起來。
縮肚子也沒用的,笨蛋。
原來十年的愛戀,沒有輕易消逝,只是暫時掩埋。「就算你變成禿頭、有了大肚腩,我還是會像十五歲時一樣喜歡你喲。」
我真想勇敢的這麼對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