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往常一樣,當聯合報一早送到我家信箱,我拿到報紙,先把副刊性質的版面抽了出來。今天,我看到我的文章刊登在報紙上,用的是新筆名,我沒有告訴任何人。
到了公司上班,我立即接獲遠住在玉里鎮的媽媽打來的電話,她說:「女兒啊,早上妳爸爸一看到報紙,立刻告訴我,今天有女兒寫的一篇文章刊登在報紙上。我立刻問他是寫什麼名字,妳爸爸說,我不知道啦,是看不懂的英文字。」
媽媽又說:「妳爸爸說,只要是妳寫的文章,他根本不看名字,只看內容就猜得出是女兒寫的文章。」是啊,我最佩服老爸,看文章內容就知道是我寫的。
媽媽也是我最忠實的讀者,她會把我當天刊登的文章剪下來影印,要分送給幫老爸在醫院洗腎的醫師與護士看,讓他們一起分享老爸有個會寫文章的女兒的喜悅。
每次老爸洗腎時,總會受到眾人誇讚,說他有個孝順又會寫文章的女兒,這總讓老爸臉上露出一點笑容,暫時忘記洗腎和生病的痛苦。
我寫文章,不僅可抒發情緒與感想,又可讓我的爸媽感到驕傲。至於文章內容,妹妹卻不斷地向我抱怨:「姊啊,文章內容妳可不可以別寫家裡的事,好嗎?我們家裡都已沒秘密可言,全被妳寫光了。」
對於妹妹的話,我除了苦笑,也只能向她說抱歉,誰教繽紛版要規定文章內容為真實故事,我若不寫周遭親人的事,要去哪兒找那麼多真實的故事啊?「妹妹,要怪就請怪編輯,千萬別來怨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