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9 23:06:47 落葉之楓

【生活健康你我他】《林靜芸專欄》雷射除毛 無法一勞永逸

《林靜芸專欄》雷射除毛 無法一勞永逸
文/林靜芸

拔會痛、刮會長,有過除毛經驗的人一定同意:「毛髮非常難纏!」在沒有雷射之前,電燒除毛是唯一有效的治療。電燒除毛是以細長的電燒針刺入毛乳,通電生熱,將毛囊燒死。這種方法必須一根一根處理,非常費時,拔的人拔得鬥雞眼,被拔的人疼痛不堪。由於毛囊的位置不好掌控,治療後,表皮有點狀紅疤,毛髮也往往會再度出現。

雷射又稱激光,不同波長的光作用於不同組織。雷射除毛是利用皮膚與毛囊對熱效應的不同(毛囊的瞬間承受度小,皮膚的瞬間承受度大),選擇對皮膚安全,但是對毛囊危險的雷射能量,在瞬間頻率發射(脈衝式雷射),使毛囊灼傷。

每次治療後,毛髮數目減少、髮質變細、顏色變淡。雷射除毛的雷射能量很低、疼痛度小、治療時間短(腋下5分鐘、腿部10分鐘),照射後,對生活沒有干擾!

可以預見,雷射除毛即將取代傳統的石蠟、刮鬍刀、電燒,成為標準的除毛方法。

毛囊的生命分為3個週期:生長期、休止期、轉型期。身體各個部位的週期率不同。例如生長期:休止期:轉型期之比,頭髮為85:13:2,腿毛為20:78:2。

雷射只作用於生長期,一個部位須處理一次以上,有些毛囊可能復甦,仍須長時間追蹤補充治療。以腿毛為例,每2個月做一次治療,約4至5次即可除毛,此後平均間隔1至3年治療一次就可保持效果。(作者為台北聯合整形外科診所醫師)


自由時報-9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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