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環境/民俗】對不起 我是gay
【生活/環境/民俗】對不起 我是gay
2009年02月05日蘋果日報
聽過的分手故事很多,可今天要講的這個最扯。
玫君跟光熙是挺單純的初戀情侶,雖說是初戀,兩人從大學班對開始,在一起7、8年了,卻沒結婚,也許一個想,一個不想吧。
無情逼退初戀女友
小倆口租了個公寓頂樓加蓋的空間,兩人都是上班族,每天一塊出門上班,下班後分別回家,有如老夫老妻。因為是大學班對,所以經常往來的死黨反而都是各自的高中同學。
有一天,光熙帶著高中的死黨錫明回家跟玫君談一件事,這事讓玫君的生活步調徹底被打亂,聽到的對話大致是這樣的。
「玫君,我跟錫明有一件事要跟妳講。」「什麼事吞吞吐吐?」
「我們在一起也夠久了,我一直逃避結婚,因為有一件事埋在心裡很久了,玫君,我其實是gay。」
「什麼?」「我真正的性傾向,其實是喜歡男人,只不過在社會的壓力下,我必須要交一個女朋友來避開異樣的眼光,來擋住家裡永不停止的催促,可是我的另一面,真實的一面,是當我跟我的同志朋友在一起的時候,錫明就是我一直以來的秘密lover。」
夠嗆的吧?
善良的玫君想不到原來感情漸淡的原因跟基因有關,也只好接受這個事實,她搬出跟光熙一起經營的愛的小窩,跟高中手帕交租房子住。
故事到此為止─不過只對玫君而言。
真相是,光熙開始跟他暗中交往一陣子的女同事A小姐在一起了,雖然很低調,可是在一起了。至於他聲稱的同志愛人錫明當然還是同志,不過因為是麻吉,所以他並沒有要求光熙付他臨時演員費用。
這個故事的教訓是,日後,如果妳的男友跟妳說,「對不起,我是gay,我們分手吧」的時候,小心他是ㄍㄟˋ(假)的。
馮光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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