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去年,我感到最開心的事,莫過於能夠嫁給啃吐司邊的老公。
我從小就挑剔食物,吃橘子剝皮是常態,我是連吃橘子內瓣也要剝薄白膜,尤其不喜歡吃土司的硬邊。嫁給老公後,我們一起買土司,他都會識相的先吃尾部厚片,再乾啃其餘土司的厚邊皮,把白胖胖的部分保留給我,還笑我笨,說什麼土司邊皮營養成分高。
某日回娘家,老公因故沒陪同,母親看我光吃土司中間部分,勃然大怒罵道:「女孩子怎可這樣糟蹋食物。」她並不知道,我以前讀書外宿的那些年,都是這樣吃無邊土司,邊皮則給飼養的小白兔吃。
現在吃土司,是我們夫妻最享受的事,我們各取所需,毫不浪費,彼此不求大富大貴,只想在平實的生活中,找到安身立命的小天地。
能遇到肯啃土司邊的男人,是我最歡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