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說起愛情裡的另一個他(她)時,常常聽見埋怨。
那種埋怨不是真正的埋怨,我想應該算是一種「不甘願」吧!
我為他改變了這麼多、為了她跟爸媽吵架、因為男友不喜歡所以放棄了原本喜歡從事的娛樂活動、為了她喜歡所以花了很多錢買了貴重的禮物給她、為了陪她出國念書所以離開了原本的好工作、為了他所以放下嬌嬌女身段為他把家裡打掃的一塵不染.....
這些「為了」,其實原本都心甘情願,只是在發現對方不認為這樣的改變有特別的意義,或發覺對方在這段愛情裡的改變比較少時,往往就發生了化學變化。
2個人在愛裡的重量應該差不多一致,才不會讓愛情天秤失衡,當過了熱戀期、企圖讓愛維持完整時,兩端的男女卻開始計較誰付出的比較多,好用此證明究竟誰才比較重視這段感情,但角力的過程,卻往往拉扯著相愛的基礎。
我付出的明明比你多,所以我比你更看重愛情,另一個人不甘願被這樣說,搬出所有自己也曾做過的改變,要讓天秤往自己這裡下沉一些,你放了一些砝碼、我也要放,為了誰比誰重幾公克爭得面紅耳赤。
把愛視作了物品,添加了不甘願的同時,都忘記了當初心甘情願的付出,只是為了看見心愛的對方的一個微笑的初衷。
你做的比較少、我做的比較多,並不是改變的少,就代表愛的比較少,也不是改變的多,就表示你對這段愛情比較認真,這些改變,或許只是在求取兩個人的完美平衡。
那麼既然愛,為什麼還要斤斤計較?如果愛的這麼不甘願,又何必了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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