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賞析】生命無價
【藝文賞析】生命無價
2009/12/16 | 作者:文/陳雙景 圖/許翠華
去年夏天,出差到胡志明市,印象最深的是交通問題,嚇得不敢過馬路。
台灣有個笑話:卡車欺負計程車(或中小型車輛),計程車欺負機車,機車欺負行人,行人踢狗,狗咬嬰孩,嬰孩長大立志當卡車司機。
胡志明市八百萬人口,幾乎家家戶戶有機車,平時街路,就像台灣的加工區剛下班的景象,擁塞不堪。越寬的路,交通越亂。他們任意走成六線道、八線道,機車爭相擠上中線、左線,只要有縫就鑽,好像逃難,毫不禮讓。計程車(或中小型車輛)只好虎被犬欺了。紅綠燈很少,行人過馬路跟著鑽縫是唯一的自力救濟。任何車種看到行人,沒有減速的跡象,你若快走,一定被撞上,唯有輕移細步,緩緩得寸進尺,騎士、駕駛自會估算該由你前面或後面穿過,外國人被笑膽怯,胡志明市的人則穿梭自如,談笑風生。
三輪車分成兩類,一類載客,一類載貨。車頭在後,車身在前,剛好和台灣相反。載貨為了降低成本,常把物件盡量堆高,車夫踩踏備顯吃力,也影響視線,轉彎更加危險。至於載客,客人坐在前頭,雖然視野寬廣,若與人擦撞,往往首當其衝。客人一坐上三輪車,車夫毫不讓步,直接推往馬路正中央,好像對世人宣示:今生沒有什麼行不正的事,所以可以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與各種車子爭道,擦肩而行,險象環生。機車若是載物,前座後座,能堆就堆,看起來好像捆不牢,傾斜欲墜。更有坐在後面的人,只顧雙手緊抱物品,任騎士蛇行、加速,毫不擔心人、貨一起摔落。
大車在上午四點到八點及下午四點到八點,規定不得行駛於胡志明市。而在郊區也未必能一展威風,因為車輛過多,塞車是常事。車陣與車陣之間,許多小販提著籃子,穿梭販賣報紙、礦泉水、水果、甘蔗……無視於車速的快或慢。行人大搖大擺穿越,甚有自信。看過多位老人不趨不避,任意走在馬路中央,大概認為若遭意外,早就發生了,每一個人從小到老,不是這麼活下來的?何必大驚小怪?
這裡的車禍率極高,剛到胡志明市的前幾天,出了郊區,天天遇見車禍,有小擦撞,雙方跌倒可以爬起的;有撞得車毀人殘的。其中一次堵了一個多小時,通過車禍現場時,只有一張草蓆而已,我很困惑,為什麼僅僅一張草蓆,能癱瘓交通?華人司機告訴我:
「人撞死了,越南習俗,要蓋上草蓆,現在屍體已經移走,但草蓆仍留原地,附近居民會主動上香祭拜。」
我再仔細看,離草蓆不遠的左線道,有機車殘骸及地上血跡,顯然騎士嚴重違規。
他就這樣乾脆的走了,沒有任何交代。也許八十老母還在病床上等著他抓藥回來;也許活潑可愛的小兒正倚門巴望生日禮物的玩具;也許賢妻正備好一桌豐盛晚餐,以待歡度結婚周年慶;他還有很多事沒做,還有一肩的重責大任……
華人司機見我驚慌,稀鬆平常地說:
「這種場面已經見慣了,有時一天兩三次……」
一連兩三天,在飯店閉上眼睛就浮現那張草蓆,想像他親友哀慟的畫面……
回到台灣,走在街上,見少數不守交通規則的人,真想告訴他:「生命無價,這種賭注,值得嗎?」
來源: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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