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四輪車後,便偷懶不走路;明明才兩步處,還要開車,好像沒有車子就沒腳似的。
我住家離服務學校的後門不到5百公尺,走路頂多5分鐘;若開車,發動引擎,路口再遇上兩個紅綠燈,花的時間絕對加倍。但是我仍選擇開車,感覺比較拉風,也比較習慣;偶而走路上班,總覺得怪彆扭的。習慣養成後,拜訪社區家長非開車不可,到店裡買一瓶醬油也要開車,能讓我活動筋骨的時間可說少之又少。
不久前,網路流傳著保健秘方,就是每天走1萬步,可以活到99。我就買了一個計步器,一早就掛在身上,但活動一整天下來,最多只能達5千步,只達目標的一半。朋友笑我說:「妳動不動就以車子代步,1萬步簡直是天方夜譚!」說的也是,我估算了一下,一天扣除上班、睡覺時間,能自由活動的時間不到3小時,平均1小時要走3千步,真的不是一般白領上班族所能做到的事。
俗話說:「要活就要動。」因此在這99年的年初,我發了願,想要實現每天走1萬步的夢想,除了強迫自己多用兩條腿走路外,還要改掉慣用四個輪子代步的毛病,為自己爭取更多走路的機會,「能站就不要坐,能走就不要坐。」希望走出活力,走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