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3 16:23:27 落葉之楓

【歷史文化】【閒話中國人】和事佬出馬 給臉要賞臉

【歷史文化】【閒話中國人】和事佬出馬 給臉要賞臉 
 
  2010/4/13 | 作者:易中天
 
  面子比賽,有比不過的時候;棍棒相見,也有打不贏的時候。所以它們都並非是獲得補償和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更何況,「文鬥」也好,「武鬥」也好,都畢竟是既破財又傷心,還挺費神的事。弄得不好,還會危害社會治安,影響各社會階層的勢力均衡。均衡一打破,秩序便無法維持,很可能所有的人都會沒了面子。

所以,中國人又發明了一解決面子爭端的辦法,就是--「講和」。

講和又叫圓場,其要義是「圓」。所謂「圓」,也就是讓雙方都有面子,這也不是完全辦不到的事。因為衝突雙方原本都是「面對面」的,現在沒有面子,無非是「翻了臉」。如能再翻過來,豈非重新「面對」?問題是,他們自己是翻不過來的;即便想翻,也拉不下這個臉,這就要有人出來「打圓場」。

所以,講和的關鍵,是必須有一個或幾個「和事佬」。和事佬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第一,他自己必須極有面子;第二,他必須有辦法讓雙方都有面子,不讓雙方都有面子是不可以的。只能讓一方有面子,那就不是「打圓場」,而是「拉偏架」了。自己沒有面子就更不行,如果連自己的面子都成問題,又如何能保證大家都有面子?

這就和體育競賽中的裁判不大相同。和事佬和裁判一樣,都必須「公正」,至少是必須看起來公正,但裁判可以判平局,也可以判輸贏,而且裁判自己的競技水平不一定要高於運動員;和事佬卻只能判平局,不能判輸贏,而且自己的面子一定要大過衝突的雙方。俗話說,紙包不住火,和事佬要把衝突雙方的「火」都包起來,他的面子就不能是紙做的。

有時,如果和事佬的面子特大,不用說什麼,也能講和。比如《水滸》中的那些好漢,都是「不打不相識」的。常常是為了一點小事,傷了面子,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不可開交之時,一位在江湖上極有「臉面」的人,比如晁蓋、宋江,或次一等,吳用、戴宗也行,出「面」了,說大家都是兄弟,不要傷了和氣。於是,雙方收兵,握手言歡,盡釋前嫌,結為兄弟,一起去吃酒,或去幹「替天行道」的勾當。

所以,說到底,和事佬之所以能夠和事,起著關鍵作用還是面子。因為一個「有臉面」的和事佬來講和,這本身就是「賞臉」的事,不能「給臉不要臉」。這時,哪怕心中不服,有氣,憋屈,但,「不看僧面看佛面」,也只好不再計較。

就說孫悟空,取經路上受了多少委屈多少氣?可是觀世音菩薩出面了,打著如來佛祖的旗號說好話,也就只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仍忍辱負重地保護那「對敵慈悲對友刁」的唐僧去西天。一身是膽打遍天下無敵手的齊天大聖尚且如此,何況我輩芸芸眾生?

更何況,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當事的某一方仍不肯善罷甘休,那就不但是自己「不要臉」,而且是不肯給那位「頭面人物」面子了。這時,他就必須承擔和那位極有面子的和事佬「翻臉」的風險,也必須承擔敵方由一股力量變成兩股力量的風險。

因為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和事佬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其施加給不肯「買賬」者的報復,往往會數倍於原先的敵方,所以一般都不肯冒這種風險。

相反,如果和事佬面子極大,則他的「出面」,本身就是極大的面子。「某某也出面為我主持公道呢!」「連某某也被驚動了呢!」這本身就是引以為榮的事,不但能夠扳本,而且可能還有「紅利」。
 

 

 

來源:人間福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