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應該經常問一問自己:我的能力如何?
我的目標是否切合實際?
我的理想中哪些是通過努力能夠達到的,哪些是永遠都達不到而應該放棄的?
當我們真正能夠以這樣的思維方式來轉換我們的思想,執行我們的行動方案時,我們就會變成一個非常積極,非常有行動力的人。
一種生活,只要適合自己,只要有自己喜歡的內容,就是最好的生活,何必踏破鐵鞋去尋找那些離你十萬八千里的、遙不可及的生活目標呢?
人們有時候覺得生活得不痛快,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過於註重形式,比如為了追求時尚而買了一雙正滿大街流行的鞋子,雖然穿著不合適,腳都磨起泡了,但還是硬挺著。
其實生活不在形式,而在內容。
鞋子的款式不重要,關鍵是舒適與否。
我們不要為了時尚而讓腳受委屈,更不要為了某些虛榮的名利,而把寶貴年華和快樂舍棄。
一個人無論高低貴賤、貧富美醜,最難能可貴的是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麽,追求的是什麽,正確地做出自己的選擇,做自己生活的主人,而不為世俗的觀念所困惑。
生活中,你應該清楚什麽東西適合你,你適合做什麽。
如果你是一隻雞,你就從土裏刨食找樂趣,如果你總是羨慕蒼鷹在天空翺翔,結果,連自己那點樂趣也沒有了。
由於我們的不切實際的想法,使我們失去了許多應該享受的樂趣。
其實,成功的最佳目標,不是最有價值的那個,而是最有可能實現的那一個。
我們不比任何人高貴,也不比任何人低賤;
不比任何人多什麽,也不比任何人少什麽,我們就是我們,我們每個人都是這個世界上的惟一。
別人有別人的生活方式,我們有我們的生活方式,如果強求自己與別人一致,那麽我們葬送的就不僅僅是自我了,而是連生存的能力也會失去了。
許多人不假思索地接受了“社會公認”的幸福標準,把幸福量化為“住房、汽車、漂亮老婆、富豪老公”等等,一天到晚汲汲於此,幸福沒有找到,時間卻飛速流逝了。
其實,要追求幸福,就不能按別人的標準追求,相反的,要仔細傾聽自己內心深處發出的聲音。
簡之,要想獲得幸福,首先必須要接受和肯定自己,“接受”自己才能勇敢面對現實;肯定自己才能盡力發揮自己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