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5 00:16:20顏宛霖

有關房屋稅.地價稅

問題回答如下

同一地址設兩家營業人、必須明顯區格使用空間。

 

若原核定房屋稅面積在六分之一、增設一家營業人、會增加營業用課徵部份。

自用住宅與非自用住宅使用部分可明確劃分者,即可依房屋實際使用比例所占土地面積,分別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及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

電費部份要看原先是否為營業用。

 

2013/6/12-地價稅:出租房屋、法定空地、戶籍遷出、停車場、部份營業、房屋土地分屬兄弟、共有土地、公告現值、繼承贈與

房屋部分營業,地價稅可按使用比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稅務局表示,房屋部分供營業使用,部分供住家使用,如經查明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且自用住宅與非自用住宅使用部分可明確劃分者,即可依房屋實際使用比例所占土地面積,分別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及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

2013/4/4-房屋稅:農舍、營業使用、私有房屋、未合法登記民宿、無使用執照、合法工廠、房屋拍賣移轉、稅籍證明書、宗教性質、妻房屋供夫

房屋供營業人營業使用,包括未辦登記之營業人

稅務局表示,房屋供營業使用,不論該營利事業是不是合法,有沒有取得營業執照,仍然應該就已供營業使用的事實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自用房屋部分供作非住家使用,應如何計算房屋稅

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3款規定非住家用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即非住家用部分房屋面積超過全部面積六分之一者,按實際使用面積計課,其未達全部面積六分之一者以六分之一為準。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以上說明資料、供您參考

希望有解答您的疑惑、若尚有不明之處、煩請您補充疑問 


引用自: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309060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