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視覺與表演藝術評量辦法及獎懲制度
鹽埕國小101學年度
「藝術與人文-視覺、表演藝術」評量辦法與獎懲制度
吳正
101.9.3
雖然藝術與人文在國小教學裡,,通常被家長視為「副科」,但實質上藝術與人文對兒童右腦開發、創意發展、全人教育、審美情操、人格發展均有極大的正向幫助,因此老師仍然期待各位同學在未來的一年裡能努力學習,別輕言放棄任一單元。
壹、授課教師及班級
本學期吳正
貳、視覺藝術評量方式
一、獎懲制度(各單元學習過程)
學習過程(基本分數100分)包括:學習態度、出席狀況(上課無故遲到,超過五分鐘,每分鐘扣該單元1分)、學用品攜帶(一次沒帶扣該單元3分)、上課秩序及專注程度(嚴重違反常規每次扣該單元1至3分)、基本技能、回家作業(一次沒帶扣該單元3分)、團隊精神、公共服務(每次加該單元1至3分)…等(於上課過程登錄加減分數)。
個人:上課表現或回應佳,可獲得獎勵卡一張(藝文課專用),或乖寶寶貼紙(全校通用)一張,收集獎勵卡十張可換取飲料一瓶,獎勵卡三十張以上可換取各項禮品(陳列於教室黑板旁)。違反常規視情結減扣(繳回)榮譽卡。
團體:分組競賽獲獎、該組個人獲得獎勵卡一張時,該組可向『榮譽城』爬昇一格,整組常規不佳,或該組組員違反常規時,該組榮譽城下降一格;凡爬至榮譽城之組別,該組每人可獲得一份小禮物。
二、學習結果(各單元)
學習結果(100%)包括:作品用心程度(10%)、作品完整性(10%)、創意(10%)、構圖(10%)、空間感(10%)、色彩(10%)、題材(10%)、表現技巧(5%)、媒材運用(5%)、欣賞及鑑賞(10%)、整體性(10%)。【學習單視為一個單元成績】
三、其他加分(加於學期總分)
(一)課外作品加分:學生除正課以外的任何創作,均可於學期結束三週前交給老師加分,依作品大小、形式、完整性…等加分,例如:隨手塗鴉、課後美術班作品、課後其他自行創作…等。
(二)比賽加分:學生作品參加各類比賽獲獎,學生影印獎狀,於影印之獎狀上註明:班級、姓名、座號、家長簽名、指導老師。將影印獎狀於學期結束三週前送交老師即可加分。加分方式如下:
1、全國學生美展或世界兒童畫展:高市第一名加10分、高市第二名加8分、高市第三名加6分、高市佳作或入選加4分;全國第一名(特優)加16分、全國第二名(優選)加14分、全國第三名(佳作)加12分、全國入選加10分。
2.其他比賽:高市第一名加8分、高市第二名加6分、高市第三名加4分、高市佳作或入選加2分;全國第一名(特優)加10分、全國第二名(優選)加8分、全國第三名(佳作)加6分、全國入選加4分。
(三)藝文長加分:每班將由同學選舉出兩位藝文長,藝文長依其表現每學期加5至10分。
四、期末總平均
項目 | 學習過程 | 單元成績 | 其他加分 | 階段總分 |
比例 | 20% | 80% | 外加 | 100% |
(一)單元成績計算:計算方式為「所有已交單元分數成績加總÷應交數量」,老師不期待每個同學都是大畫家,因此老師重視同學是否用心完成,只要用心完成,認真參與,都將有至少85分以上,所以每個同學都有機會拿高分。
(二)缺交作業補交:原則上上課作品都在課堂上完成,(除非同學進度落後),完成後於課堂上立即評量及檢討(未完成者亦應參與評量及檢討,惟待完成後可再補交加分),學期結束三週前,同學若有缺交作業,若因作品遺失,該作品需特殊材料者(坊間不易或無法購得該材料),同學得以自己1個月內其他規格接近之作品代替(惟替代作品最高分數為90分)。
參、表演藝術評量方式
一、評量重點
(一)重視過程勝於演出:活動的重點在於學生當下的反應,即在過程中所表現的能力,而不是去製作一個演出。
(二)團體即興創作:創作是透過群體方式完成的。
(三)採用戲劇或舞蹈形式:運用戲劇和舞蹈元素,包括肢體、聲音、韻律、美術、對話、角色、情節、節奏感、空間架構、身體即興、能量等。
(四)感受與鑑賞:運用感官、表現聲音和肢體、展現韻律感、集中專注、展現能量和發展角色情節等創意表現。實際地經歷一次又一次的審美歷程,逐漸累積審美經驗,慢慢培養藝術素養。這過程就是體驗這些藝術要素,從自己的創作中分析、詮釋、欣賞和批判自己和別人的作品、慢慢地累積和培養審美的能力。
二、評量方式
自評20%、他評20%、教師評分60%(教師會引導學生尊重他人表演,他評部份不得低於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