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6 08:40:50super art teacher

藝術與人文課代課教師應行注意事項

視覺藝術課代課教師注意事項

吳正老師撰99.9.6

1.      要求學生上課準時進教室.遲到務必登記於班級日誌中,遲到超過五分鐘,老師應主動聯絡班導師及教務處或學務處協尋.

2.      每一節上課一定要點名,清點人數,有遲到、早退或缺席同學,應詳實記載於班級日誌,並載老師處理過程及缺席原因

3.      班級日誌上應載明上課內容、進度,使用之教具,上課發生的突發狀況,老師的處理情形(視同向學校報告,但遇緊急事件應即向學校報告)。

4.      上課應以學生安全為第一考量,例如:使用刀、剪等危險用具時,應事先教育學生正確及安全使用方式;嚴禁學生在走廊攀爬欄杆或追逐嬉戲;禁止上課未經教師同意離開教室。萬一發生學生受傷,應即送保健室,並視情況即聯繫班導師及學務處、家長。

5.      上課點名後應逐一檢查學生是否依規定攜帶用具及材料,並將未依規定同學登載於成績手冊及班級日誌,連需3次未帶用具或材料(遲交作業超過二週)應將事實寫於該生家庭聯絡簿知會家長協助督促,若欲貧困學童,因家庭因素無法準備材料用具者,請轉知吳正老師,由吳老師自費贊助該生學用品。

6.      上課中老師應盡量透過視覺刺激(PPT、圖片、實物)引導學生創作,學生創作時教師應一一巡視各生作品並指導;各班設有藝文長,教師可指派藝文長協助發放材料包(放置於教室後方各班紙箱內)、收齊未完成作品並妥善放置各班紙箱內、紀錄上課聊天嬉鬧離開座位名單等。

7.      每次下課前應做整體總檢討(這次上課個人優點表揚、共同缺點),並說明下次攜帶用具及材料;且應要求同學將自己座位及周圍環境整理乾淨、桌椅排放整齊安靜站在椅子後方,以排為單位,經老師檢查過後方可下課。

8.      對於上課未攜帶作品、材料、用具同學,老師應究明原因;若遇學生因非可歸責於該生之事由,教師應協助將愛心用具借給該同學使用;其他因可歸責事由之同學,應主動攜帶國語課本與圈辭作業簿,依上課時間及國語教學進度練習各課(每次一課)圈辭一次至半行不等,以免浪費上課時間或影響其他同學學習。

9.      吳老師將設置一本教學省思暨聯絡簿,麻煩代課教師有事與吳老師聯繫可記載於該部本(急事請先以電話聯繫告知)。

10.  鹽埕的孩子很棒的,用耐心與愛心,系統化經營與教學,必能有很棒的成就,從孩子身上用心感受,會發現純真、無邪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