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1 09:21:05A mi

美國的產品責任險已強制實施

 

所謂的 產品責任險

說明:

產品責任險是保障產品因設計不當、製造錯誤、使用說明不當及包裝錯誤出現瑕疵而造成對消費者的賠償責任,並不保障產品效果與保固責任

USANA保證產品效能

網拍買的   無法出示USANA發票  不能證明產品來源為USANA公司

台灣的情況:

產品責任險平常也有人用來做給客戶安心的廣告,有些商家會故意把產品責任險保到三、五千萬,然後放在店裡或是商品包裝的明顯處,讓保險公司來為產品的安全性背書,使客戶更有安心的感覺

家樂福的腳踏車及黑心稻米事件三聚氰胺事件pizza hut等等...無一理賠成功

美國的情況:

美國的產品責任險已強制實施多年!為保護消費者,美國強制要求在當地銷售產品的廠商全部投保產品責任險。美國對產品責任管理已相當完善,在整個商業迴圈中任何一方--生產商、分銷商、出口商、進口商以至零售商均可能牽涉到產品責任的索賠之中。

所謂產品責任就是指,企業因所生產、出售或分配的產品有缺陷(設計或生產上出現的錯誤、產品不符合安全標準或沒有提供恰當的警告標簽及說明書等),導致使用或操作該產品的第三者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所負的法律責任。

在美國經常發生高額索賠的產品責任案件,這一方面是因為,美國人在200多年移民歷史中積累了較強的自我保護意識;另一方面是因為,美國政府重視並建立了十分健全的法律法規,對產品責任及其連帶責任的賠償都有很具體的規定。此外歷史上類似案例也對此類案件的判決起到了推動作用。

在美國,產品的生產商如果沒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或其他形式的信用保證,他是不會也不敢將自己的商品或產品投入到銷售渠道的。如果某一個顧客從超級市場買了變質的啤酒,致使他喝壞了肚子,他就可以在法院控告這家超級市場或街道廠商。為了儘量避免索賠案的發生,生產廠商一般對他所生產的產品或商品的外包裝印有詳細的說明及特別注意事項。有的產品無法在外包裝說明時,就一定要附有產品的使用說明書和特別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