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02 23:42:31M

悠悠哉哉吧!

對目前的生活,
感到很滿意,
因為悠哉,
因為從容不迫。

我在上學、放學之中,
尋得了許多快樂。

其實,
我還滿喜歡一個人撘車上下課的,
一路上,
聽著手機MP3播放器中在耳裡環繞的音樂,
看著窗外熙來攘往的匆匆人們,
利用紅燈時間,觀察著他們僅僅一瞬間的一顰一笑,
身旁快速掠過的,
是熟悉卻百看不厭的一景一物、一草一樹,
這些,也許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但卻都能讓我感到一種寧靜的開心與滿足。

我常想,

陌生的路人甲,
投射的一個陌生眼光,
一個在空中相遇的眼神、表情,
就算是擦肩而過的剎那,
就算是一毫秒鐘的對眼,
這都是件不容易的事。

曾聽說,
一個人一生,
與另一個陌生人相遇的機會,只有六十四萬分之ㄧ。

然而所謂的相遇,
包含了:
一個不經意的對眼以及一個不經意的擦肩而過。

可想而知,
人與人之間,
是多麼的不容易呀,
所以,
無論是瞬間、片段停駐、亦或是永遠,
我們彼此,
都是對方的那六十四萬分之ㄧ,
好奇妙的緣分,是吧!

哈哈,
老話一句,
但這也是我心中一直、一直以來不變的信念,
「一定要珍惜身邊你所愛的人、以及愛你的人,
 懂得去珍惜、去愛別人,
 自然就會有人這樣去珍惜你、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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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ˊˊ 2007-10-03 22:59:07

恩...有時候我也常觀察路人,因為店面

所以ˇ更常會觀察到路人的行為 哈哈哈

我們彼此
都是對方的那六十四萬分之ㄧ
(我喜歡這一句) 奇妙~~

耶→緣分

版主回應
哈哈哈【好方便→因為店面】

耶→繼〝噢〞之後,你又被我影響〝耶〞了嗎
哈哈哈哈!噢耶!

對!我也很愛這一句,
我們上輩子是姐妹,這輩子是知己,
難怪心電感應這麼強,
耶!
我們彼此
都是對方的那六十四萬分之ㄧ。
我喜歡這全部!奇妙~

耶→緣分!!哈哈!
2007-10-05 01:04:29
住在高雄的台北人 2007-10-03 17:34:19

嗯..我有同感

很多時後我的靈感就是這樣出來的....

版主回應
真的耶!
很多時候,
靈感就是靠那些路人甲乙丙丁戊,激發出來的。

耶!
你懂我!

哈哈哈!
2007-10-03 18:19:01
2007-10-03 02:24:15

這把吉它真酷&quot
妳在學吉它 阿 ??
呵 &quot
加油~加油~
有空切磋一下&quot

版主回應
對呀!
我也覺得這把昂貴的吉他很酷!!
哈哈,
買不起,只能用看的!哈哈
【不過我的那把吉他也很酷→因為它是我的寶貝兒子!當然要說酷!哈哈哈哈】

耶耶!
好呀!加油!
2007-10-03 18:17:28